一、招聘条件与计划
(一)招聘条件:
1.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交通综合执法辅助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服从大队管理。
2.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22年4月28日前取得。年龄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即1987年4月28日至2004年4月28日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本次招聘人数共1名,具体计划详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试、体检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请报名者在2022年5月5日18:00前将报名表、个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退伍军人除需提供上述有效证件外还需提供退伍证。具备特长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件,如C1驾驶证等。)等材料电子档发送至dqjtzfdd@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93-2030088。
报名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名条件;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名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面试
面试由宁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东侨大队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招考岗位特点进行面试。
1.面试总分为100分,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报名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聘用人员,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聘用手续。被录用人员,由东侨交通执法大队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六 、薪酬待遇及用工方式
1.工资薪酬待遇:3800元/月(含五险一金),食宿自理。
2.用工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聘用的辅助人员聘期为2年,经考核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其他事项
1.对应聘者进行体检和考核,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在进入该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整个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4.本公告由宁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东侨大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3-2030088。
宁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东侨大队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