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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交通职业学院2022年军事教员兼士官生辅导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7 1:27     浏览量:1739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鄂人〔2003〕1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定向培养士官生训练管理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军事教员兼士官生辅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军事教员兼士官生辅导员1名(因入住男生学生公寓需要,较适合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中共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高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退役(或转业)军官、士官。

退役(或转业)军官要求12年军龄以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退役(或转业)士官要求中士军衔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若本科为非全日制,则必须有全日制专科文凭;若有荣立个人二等功及以上荣誉者,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文凭即可),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3年及以上部队基层管理或教学训练岗位工作经历(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能够承担《国防教育》、《军事体育》等相关课程教学任务和胜任定向培养士官生军事训练、政治教育、日常管理等工作。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晚间值班工作。

(五)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3日24点。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程序:登录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zp.whtcc.edu.cn/),注册账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简历并上传相应附件后,提交报名信息。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人才招聘网为本次招聘全过程的报名、信息查询平台,网上报名审核结果将通过系统消息进行推送,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密切关注相关消息通知。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招聘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本人需持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若报考人数低于3人,报请学校决定是否继续保留招聘岗位。

四、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具体包括面试、组训能力测试、心理测试等三个环节。

(一)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与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占总成绩30%。面试满分为100分。

(二)组训能力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军事共同科目掌握情况和组训施训能力,占总成绩70%。组训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三)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心理素质、应急心理抗压能力等。心理测试:采用限时网上答题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心理素质、应急心理抗压能力等。心理测试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总成绩=面试成绩*30%+组训能力测试成绩*70%,设定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实行最低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控制,总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请应聘者保持手机通畅并及时关注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ecjs.whtcc.edu.cn/)。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组训能力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学校研究决定,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经学校研究决定,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

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防疫须知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自觉佩戴口罩,和前后左右保持1米以上距离,进行自我防护。不服从招聘单位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政策咨询

联系人:宋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88756046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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