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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武江区2022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青年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7 12:47     浏览量:1528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我区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青年人才”2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医疗卫生“青年人才”20名。人员实行区招区管镇用,由武江区卫生健康局统一调配到武江区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二、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才,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一定实践经验,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取得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2.国家和省属高校、本地院校,或在韶设立的高水平创新平 台、高水平医院的在韶优秀人才。

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5周岁(即197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

岗位和其他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或历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且在限考期内的人员,近三年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体检程序后放弃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武江区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

五、岗位薪酬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由区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享受韶关市武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的薪酬待遇和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省、市、区出台并执行的人才政策规定的,享受生活、租房、购房补贴、人才引进补助等相关人才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5日,报名者以线上报名(网络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报名,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wjwsjrs@163.com)。同时,邮件主题注明:2022年青年人才/姓名/专业/学历/年龄(如:2022年青年人才/王五/临床医学专业/硕士/35岁)。

(二)须提供的报名材料

(1)《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2022年医疗卫生机构引进“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彩色扫描件,报名表需附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及亲笔签名。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成绩单、个人获得的奖状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等扫描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以上报名材料均须原件彩色扫描以PDF格式上传,同一个证件材料如有多页请扫描于同一份PDF文件中。请务必保证上传材料清晰可见。报名材料不齐全或格式不正确的,报名资格初审将不通过。报名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

对提交报名资料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将邮件回复、电话通知或邀请添加相关招聘微信号等方式通知本人参加面试。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面试测评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能力。

(1)面试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测评方式:组织有关方面专家,通过技能考核、答辩等方式进行测评,获专家半数以上同意的报名者将确定为拟定人选,未获得半数以上专家同意的报名者视为评选未通过。测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根据考生综合表现,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测评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gwjq.gov.cn)公告。

2.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武江区卫生健康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放弃考察的,按测评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

体检与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sgwj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投诉。

2.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30个工作日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所空缺名额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原则上递补对象必须从接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好所有手续。

(2)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广东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韶关市武江区委组织部、韶关市武江区卫生健康局、韶关市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8739613。

韶关市武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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