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教体事业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开展沂源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
紧缺教师招聘,为我县教体事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沂源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教师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博士研究生;
2.硕士研究生;
3.部署公费师范生,获得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
3.符合招聘岗位的学位、学历、专业、资格等(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附件4)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2年5月15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限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个月。
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5月15日及以前取得。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推迟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生参加教师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我省推迟 2022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威海市、德州市考区考生以及其他考区因疫情封控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笔试报名成功的,可先参加省内 2022 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参加 2022 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成绩公布后的最近一次认定中取得教师资格,才能准予办理事业单位入职手续。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
4.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5.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不能应聘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沂源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初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所有环节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紧缺教师招聘主要为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县内在编(含总量控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应聘。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
报名网址: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yuan.gov.cn/)“通知公告”栏目。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09:00-5月18日16:00。
审核时间:2022年5月16日09:00-5月19日12:00。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过程中遇到浏览器、网络、报名系统等原因无法上传材料的,可拨打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533-3227230)联系解决。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按照相近专业应聘的、按照新旧专业对照关系应聘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不要有间断。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5月19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聘各环节信息及拟聘人员公示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资格初审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内容;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5月16日11:00至5月19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主管部门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二)初试、现场资格审查与面试
初试、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具体组织方式、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等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信息。
1.初试
报名、初审结束后,对于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岗位,进行初试,初试一般采用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初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初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初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2.现场资格审查
初试结束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yuan.gov.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告,现场资格审查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并验看应聘人员应提交材料的原件(见附件2),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每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若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四)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主管部门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对于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五年(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无特殊情况,在五年内不允许辞职),签订合同时按相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情况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次招聘的疫情防控工作,凡违反我省我市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具体要求见附件2)。
五、咨询、监督及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2.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3.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