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学校管理,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提升办学治校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经神木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选聘1名高级中学校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神木市高级中学校长1名
二、选聘范围
面向全国选聘符合条件的高级中学校长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够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组织能力强。能够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驾驭全局、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
3.专业素质硬。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敬业奉献、清正廉洁。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应有的政治权利。
2.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5.具有10年以上高级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并在省级以上示范高中任校长5年以上。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
6.任职学校办学效益显著,在区域同类学校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任职期间学校或本人获得省级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
(三)破格条件。
获得省级以上“名校长”称号或“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称号的高级中学校长,或在地级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担任过分管高中教育工作的领导且同时具备“资格条件”第1、2、3项的,可放宽选聘条件,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后,直接进入考察、面试环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竞聘。
(1)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到司法机关治安处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或司法机关正在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列为失信人员或征信报告中有影响任职的不良记录的;
(4)其他影响选聘情形的。
四、选聘待遇及管理
1.选聘校长的待遇实行基础年薪+绩效奖金,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基础年薪为50万元,绩效奖金为30万元,绩效奖金根据年度综合考核情况发放,考核为合格、优秀等次的,分别发放绩效考核奖金20万元、30万元;考核为不合格的,不享受绩效奖金,并予以解聘。
2.选聘校长实行试用期制、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任,任期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享受绩效奖金,并予以解聘。一个任期结束后,校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3.选聘校长按国家有关规定,独立行使对学校人、财、物的管理权,校长有权根据学校实际,重新组建行政班子。设立校长专项奖励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校长对学校优秀教职工的表彰奖励。
4.选聘校长及其家属可落户神木,其子女可在我市上学。配偶随同来神工作,符合条件的允许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就业;配偶属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可协商办理调入手续。
5.选聘校长可向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推荐1名教育人才,作为应聘学校的校长助理,其待遇实行基础年薪+绩效奖金,基础年薪为30万元,绩效奖金为20万元,绩效奖金根据年度综合考核情况发放,考核为合格、优秀等次的,分别发放绩效考核奖金10万元、20万元;考核为不合格的,不享受绩效奖金,并予以解聘。推荐的教育人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2)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3)获得“特级教师”称号;(4)在省级以上示范高中从事教学工作达20年以上。
五、选聘流程
本次选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察、体检、公示、聘任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聘公告及后续有关事宜将统一在神木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xsm.gov.cn/)发布。
(二)网络报名。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本次选聘工作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至5月20日(共5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邮箱:362487475@qq.com,应聘人员应将报名材料按照提交资料顺序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按“应聘校长+姓名+联系电话”格式命名)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要认真对照选聘任职资格条件和提交资料要求报名,并在报名材料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与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联系,确认报名材料收取情况。
联 系 人:张建平(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电话:0912-8332289;15229621110
4.报名材料:《神木市公开选聘高级中学校长资格审查表》(附件3)里面列明的所有资料,按顺序整理提交。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1.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在报名结束后30天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情况。
2.现场审核。在综合考察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带齐相关资料原件到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现场审核。审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综合考察。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综合考察环节,综合考察采取“考察+面试”方式进行。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
经研究决定的拟聘人选将在神木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xsm.gov.cn/)发布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任。
公示期满,确定聘任人选,与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签订聘任合同(试用期一年)。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委组织部长和市政府分管教育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委、组织、编制、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神木市公开选聘高级中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
七、其他要求
1.公开选聘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对违反程序和相关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任人唯亲、暗箱操作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选聘工作严密、客观、公正、公平。各工作人员要提高认识、严明纪律,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3.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如已签订聘任合同的,可据此解除合同。选聘期间,应聘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4.选聘校长的基础年薪、绩效奖金、选聘工作所需经费等由市财政列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
5.本公告由神木市公开选聘高级中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12-8332289(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
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00
监督电话:0912-8332269(神木市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工作时间:8:00—12:00;14:30—18:00
神木市公开选聘高级中学校长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