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工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规划占地2002亩,校舍总面积60余万平方米。学校襟江带湖,含山蓄水,绿茵广场、曲径小道、花坛公园、楼台亭榭、形象雕塑、书画走廊等自然人文景观错落有致,相映成辉,风光宜人,环境优美,曾被评为"湖北省绿化先进单位"、"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湖北省安全文明单位"、"湖北省园林式单位"和"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是读书治学和陶冶情操的理想场所。
设有20个教学院,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6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6个本科专业。建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品牌专业,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6门国家级、省级资源共享课、视频公开课/省级精品课程,8个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4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6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工作站)。
近五年,共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和横向课题700余项,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30余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30余项,其中教育部优秀人文社科成果二等奖一项。教师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教材262部,发表科研论文4254篇,其中被SCI等三大检索收录904篇。学校被授予"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和"科技进步先进单位"。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已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日本等国家40多所高校及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学校长期坚持聘请外籍教师、知名专家学者来校任教、讲学,接受海外留学生来校进修和攻读学位,派遣教师到国外进修、教学和进行合作研究,派遣学生到国外大学学习深造。目前学校已在英国建立了湖北省属高校在欧洲唯一的一所孔子学院,在北爱尔兰建有8所孔子课堂和1个武术中心。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断拓展,国际合作办学格局良好。
1973年建校以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近10万人,毕业生中绝大多数扎根在湖北省基础教育第一线。学校已成为湖北省高等师范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培养湖北省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加快内涵建设,大力推进转型发展,努力创建特色鲜明、省属一流、高水平的地方应用型师范大学,为我国师范教育事业和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2017年高层次人才(博士和教授)需求计划
部门名称 | 岗位 | 数量 | 需求专业 | 学院联系人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教师 | 8 | 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国际贸易、世界经济、西方经济学、计量经济学、数理经济、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 | 钟老师0714-6510017 |
政法学院 | 教师 | 5 | 行政法、刑法、行政管理、政治学、社会学 | 吴老师0714-651752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教师 | 2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共党史、思想政治课程与教学论 | 郭老师0714-6574516 |
教育科学学院 | 教师 | 6 | 比较教育学、教师教育、课程与教学论、心理学、学前教育学、特殊教育 | 余老师0714-6573757 |
教育信息与技术学院 | 教师 | 2 | 信息类 | 杨老师0714-6512572 |
体育学院 | 教师 | 2 | 体育相关 | 肖老师0714-6532025 |
文学院 | 教师 | 4 | 写作(现当代文学或文艺学)、地域文化与文学(中国古代文学、现当代文学)、西方文论 | 曾老师0714-6527126 |
外国语学院 | 教师 | 2 | 英语、法语、日语 | 柯老师0714-6522915 |
历史文化学院 | 教师 | 5 | 社会工作、旅游管理、近代工业史、世界近代史 | 陈老师0714-6511260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教师 | 5 | 数学课程教学论、统计学、计算数学、基础数学、应用数学 | 江老师0714-6571069 |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教师 | 2 | 电信、光电子、物理学 | 郑老师0714-6571339 |
化学化工学院 | 教师 | 1 | 分析化学、无机化学 | 周老师0714-6515602 |
城市与环境学院 | 教师 | 4 | 教学论(地理)、人文地理、地理信息、城市规划、环境工程 | 吴老师0714-6571579 |
生命科学学院 | 教师 | 1 | 植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 | 江老师0714-6511613 |
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 | 教师 | 3 | 设计学(工科)、交通运输工程、电气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吴老师0714-657105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教师 | 2 | 计算机、通信、物联网、软件工程、信息安全 | 王老师0714-6511915 |
音乐学院 | 教师 | 2 | 音乐相关 | 李老师0714-6573782 |
美术学院 | 教师 | 2 | 美术相关 | 石老师0714-6570620 |
先进材料研究院 | 教师 | 5 | 物理学、化学、材料科学 | 王老师0714-6576185 |
国际教育学院 | 教师 | 1 | 对外汉语 | 朱老师0714-6519012 |
说明:根据实际招聘情况,行政管理、城市规划、特殊教育、社会工作、机电相关的工科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民族民间舞蹈、服装与服饰、法语、日语、体育舞蹈、户外拓展、水上运动(皮划艇)等专业,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条件请咨询各学院。
三、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及待遇
一、基本要求
1.素质要求: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团结协作。年富力强,身体健康。
2.学历要求:应聘者原则上应为博士研究生毕业,本硕博阶段的学科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且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部分学科可放宽至硕士,硕士应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毕业,且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重点高校本科毕业(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学科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专业院校本科毕业),进校后硕士的日常管理依据《湖北师范大学合同用工管理办法》进行。应聘者需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3.年龄要求: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博士后和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硕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
4.服务期限:引进的教授、博士,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5.对于高层次拔尖人才、学校急需的紧缺专业人才、特别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上述学历、年龄、服务期限等相关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引进条件
(一)第一层次人才
A: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B:国家千人计划(长期、青年)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领军、青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
(二)第二层次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两项者)
1.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5篇被SCI(三区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一区或2篇二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2.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排名前5位)或2项省部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位);
3.至少主持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4.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3位)参与国家或省部级行业标准的制定,或至少获2项国家发明专利。
5.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
(三)第三层次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两项者)
1.在国内外权威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至少有4篇被SCI(其中至少有1篇二区或2篇三区)、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2.经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
3.至少获1项国家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或2项省部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5位);
4.至少主持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5.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新产品审定,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5位)参与国家或省部级行业标准的制定,或至少获1项国家发明专利。
(四)第四层次人才
其它优秀的教授、博士和特殊技能人才。
三、相关待遇
(一)第一层次人才
以全职或兼职的形式加盟我校的上述各类高层次领军拔尖人才,除享受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支持资助政策外,待遇、工作条件、住房和配偶工作安置一事一议。
(二)第二、三、四层次人才
1.安家费(含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
其中安家费的一半分三期支付,从合同签订起,第二年支付40%,第四年支付30%,第六年支付30%,如果提供在黄石购买自住商品房的合同,经过校领导同意可一次性发放。余下部份作为奖励,根据合同约定的任务目标考核完成情况据实核发。
科研启动费以科研项目形式提供资助。
特殊人才的安家费(含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实行“一人一议”的原则。
第二层次人才:
提供安家费80万元(税前);以科研项目形式提供科研启动费,其中工科类25万元、理科类20万元、人文社科类15万元。
第三层次人才:
提供安家费40万元(税前);以科研项目形式提供科研启动费,其中工科类20万元、理科类15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
第四层次人才:
提供安家费25万元(税前);以科研项目形式提供科研启动费,其中工科类10万元、理科类5万元、人文社科类3万元。
2.住房
学校提供住房一套(不小于80平方米),过渡期两年,超过两年按市场价收取租金。
3.特殊岗位津贴
教授每月补贴500元,博士每月补贴300元(就高不就低)。如遇学校政策调整,按学校新政策执行。
4.工资待遇
博士研究生被学校聘用后,如为新入职教师则档案工资和基础性绩效按照讲师一级(专技八级)岗位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前两年按三级副教授(专技七级)岗位标准执行。如为调动入校人员,绩效工资则在进校当年按调动前原岗位同职级最低等级执行,第二年参加学校岗位异动后,根据实际竞聘岗位执行绩效并视情况进行补发,其他工资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5.配偶安置
引进人才其配偶为学校当年岗位需要的、高校副教授职称的按照人才引进安排工作,不享受人才引进相关待遇。
引进人才特别优秀的,其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学校在校内安排工作,日常管理依据《湖北师范大学合同用工管理办法》进行。
四、其它情况
1.夫妻双方同时符合引进条件,其安家费、科研资助经费按各自引进层次的待遇分别执行。
2.特别优秀人才,可申报学校设立的磁湖人才岗位,通过后给予特殊资助和待遇。详情请见《湖北师范大学“磁湖人才计划”实施办法》
网址:http://www.hbnu.edu.cn/。
3.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联系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下载填写《应聘登记表》(见附件)、连同个人简历、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应聘XX二级单位+专业方向+学历+毕业院校+高校人才网,例:应聘经管学院+工商管理+博士+武汉大学+高校人才网。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联系单位:湖北师范大学人事处
联系电话:0714-6572927
邮政编码:435002
招聘邮箱:hsdzp@hbnu.edu.cn
联系人:吴老师
附件1:湖北师范大学应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