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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景洪市党政储备人才专项招引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0 9:13     浏览量:1261

景洪市2022年面向高校和社会招聘引进一批优秀人才,作为党政储备人才重点培养,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引对象

面向社会(高校)招引以下优秀人才:

(一)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排名以世界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S于2021年6月9日发布的2022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网址为:http://rankings.betteredu.net/qs/world-university-rankings/latest/2022.html);

(二)“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招引对象不含单位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 有志从事党政工作,愿意积极主动服务景洪发展。品学兼优,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良好,具有发展潜力的有志青年。

3. 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科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日)。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 符合“七个优先”原则的优先引进:一是博士研究生优先。二是“双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先。三是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双一流”本科毕业生优先。四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五是担任过校级、院级学生干部优先。六是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人员优先。七是具有与招引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

7. 党政储备人才要求在景洪市服务期不少于6年(含试用期)。未满服务期限离职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退回安家补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 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 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能在聘用前1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

4. 在以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 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或辞退未满5年的;

6. 吸毒人员;

7.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 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岗位安排。直接聘用为景洪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达到公务员调任资格条件的可调任公务员,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或个人意愿,继续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转入市属国有企业任职。

(二)安家补贴。博士研究生30万元,一次性拨付;硕士研究生8万元,分5年平均拨付;本科生2万元,分2年平均拨付。

(三)工资待遇。招引人才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州、市有关规定政策执行,切实保障招引人才的待遇条件。

(四)培养选拔。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储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实践锻炼,符合条件的优先选拔任用,特别优秀的可按有关规定破格任用。

(五)住房补助。服务期内符合相关条件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可申请人才公寓;具有“双一流”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可申请租房补贴,申请租房补贴的,按每月500元标准,最长补贴3年。人才公寓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六)人才绿卡服务。发放景洪市“人才绿卡”,凭卡享受领导挂钩联系、零门槛落户、就学、就医、交通、文旅、创业、税收、购房等方面服务保障。

四、招引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8日9:00起至5月25日18:00截止,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到指定邮箱的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应聘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jhsrcgz@163.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报名资料须准确、具体、完整、规范。

3.报名材料要求

提供以下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①《景洪市党政储备人才专项招引报名推荐表》(word和PDF版);②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PDF格式);③本人近期正装免冠证件照,背景为浅蓝色,尺寸600(宽)×800(高)像素以上,50kb以上(JPG格式);④毕业证、学位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待毕业后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进行复审;国外毕业院校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以及经学校验印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处提供的真实学习成绩(须签署补考、重修情况及经办人姓名,加盖毕业学校或教务处公章)(PDF格式);⑤任学生干部情况(担任校级、院级学生干部加盖公章的佐证材料)(PDF格式);⑥奖励情况(加盖校级以上公章的奖励证书)(PDF格式);⑦资格证书、专利证书(PDF格式);⑧其他材料(发表的重要文稿等)(PDF格式)。

(二)资格初审。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按照“七个优先”的原则,根据招引人数和急需紧缺程度,综合考虑专业水平、学历学位、任学生干部情况、奖惩情况、文稿发表情况等经历业绩因素,进行资格初审,研究确定初步人选。(报名截止后12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面谈通知的视为“未进入”下一阶段招引环节)。

(三)面谈。对初步人选开展面谈,不便于现场面谈的对象可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根据面谈情况,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景洪政务网和景洪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布。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由景洪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签订《承诺书》,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采取现场集中统一面试,根据应考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引才计划数等额确定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应聘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程序和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递补一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医院为指定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确定拟聘人选。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九)公示。在景洪市政务网、景洪先锋微信公众号,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签订聘用协议。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当年内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专项招引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事业单位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景洪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景洪市政务网、景洪先锋微信公众号)了解招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关注本次招引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人员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名人员资格复审后,放弃面试考核的,须由本人提交亲笔签名的情况说明。参与面试考核后未参与后续环节,未按规定到招引单位报到等浪费资源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引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凡组织部门、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引资格,责任自负。

(七)对参加面试考生统一安排2天食宿,并给予往返交通补助(最高500元),交通费用先由考生自行垫付,在考生寄回往返一致的车船票原始票据后,据实给予补助(考生须提供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卡号等信息)。考生须在面试结束后10日内(以邮戳为准)将车船票原始票据和相关信息邮寄到景洪市委组织部,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嘎兰中路53号市政府机关附楼307室(市人才发展中心),邮编666100。
交通费用报销范围:飞机经济舱、高铁或动车二等座及以下硬坐、客运汽车。

(八)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健康码”“行程码”,招引各环节均须持“健康码”“行程码”进场。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景洪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景洪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691—2585650;0691—2129363

景洪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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