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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定远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1 12:58     浏览量:1796

定远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隶属于县住建局建筑管理质量监督站。承担全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主要开展建筑材料及工程质量实体检测业务。为进一步拓展业务,提高我县工程质量检测水平,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定远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办法

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公开招聘。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品行端正,甘于奉献,有较强的责任心与团队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职业操守,服从工作安排;

5. 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定远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解聘)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2年5月10日在定远县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5日8:30-2022年5月17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将报名资料电子档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yjgzbgs@126.com,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本次招聘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2)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电子档;

(3)《定远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

网上报名后,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咨询电话:0550-428850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得低于2:1,若低于2:1比例,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4.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前28天内有国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或者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二次接触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尚未出院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参加面试。每位应聘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全日制第一批次本科及以上毕业的,面试成绩加10分。

考生务必于5月25日—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建设大厦507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方式及时间见面试通知。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低确定,学历高的优先,学历如果仍相同的,按照年龄大小确定,年龄小者优先。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规程实施,面试成绩将在县政府官网进行公示3天,公示后电话通知符合要求考生参加体检。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定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主要核实应聘者是否具备胜任岗位的基本条件和素质,了解其思想政治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出现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聘用人员放弃等导致拟聘岗位有缺额时,招聘单位视情决定是否递补,累计递补不超过1次,正式聘用后出现人员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从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定远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对象。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任人员未按期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招考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时间按国家规定确定,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招考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1.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 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有造假或违纪行为,取消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 招聘单位统一使用固定电话(0550-4288500)与应聘人员联系,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须第一时间告知招聘单位,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 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因违反本公告规定或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招聘单位将严格保密。

本公告由定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定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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