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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法官助理和司法行政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1 17:15     浏览量:1282

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官助理和司法行政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薪酬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岗位为聘任制的法官助理和司法行政人员各1名,被聘用者与珠海市南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派至我院工作,薪酬待遇每年不少于12万元。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具备从事法院相关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宜承担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岗位条件

1.法官助理岗位: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法学学士或以上学位;

(2)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3)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司法行政人员岗位: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以上学历,法学、管理学、哲学专业,相关专业学士或以上学位;

(2)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

(4)有机关及事业单位办文办会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1日至5月18日

(二)报名方式

填妥附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法官助理和司法行政人员报名表》签名后,并连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及附件2《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法官助理和司法行政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于2022年5月18日前发送至我院电子邮箱:hqfyrsb@163.com。

 咨询电话:2998578、2998606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我院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核的方可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我院官网(http://www.hqcourt.gov.cn)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及面试的方法进行,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主要考察工作所需的基础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珠海市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其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我院官方网站公示3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请报考者在公告发布后及时申领“粤康码”,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笔试和面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聘用人员须于入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三)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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