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浏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浏编委发〔2021〕67号)文件精神,浏阳市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药师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人员管理
编制外(合同制),实行聘用制管理
招聘岗位
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5.工作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6.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
7.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8.服从浏阳市人民医院日常管理及岗位调整安排。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5)现役军人;
(6)浏阳市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
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8:0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浏阳市人民医院4号楼9楼人事科(地址:浏阳市道吾山西路452号,联系人:周仁花,电话:0731-83666546 )。报名时需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含电子版),健康码和行程卡截图,填写好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察时的资格复审两个环节。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注: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复印,自行留存底稿,报名资料概不退还)。最低开考比例: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含)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测试主要内容为药理学、药事管理学知识,主要测试专业理论水平。当招聘计划数与笔试实际参考人数低于1:3时,该岗位笔试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该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2022年5月13日10:00-11:00
笔试地点:中央区4楼学术报告厅。
面试
面试对象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最低入围成绩有并列名次,则均入围)。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变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能操作能力。
面试时间:2022年5月13日14:30-17:00
面试地点:中央区4楼学术报告厅。
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体检(涉毒检查)
1.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涉毒检查)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涉毒检查)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涉毒检查)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体检由浏阳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未参加体检(涉毒检查)或体检(涉毒检查)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
体检(涉毒检查)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浏阳市人民医院组成考察组,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并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人员管理及薪酬
按照《浏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浏编委发〔2021〕67号)和《浏阳市卫健系统编外合同制人员薪酬指导意见(试行)》(浏卫健发〔2022〕7号)要求,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工资结构,并按劳动法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依《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号)进行。具体组织由浏阳市人民医院按照浏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参考考生在考前应及时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在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2.考生防疫健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且无不得参加考试其他情形之列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所有参考考生请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所有参考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自备),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查验工作;排队过程中配合工作人员安排,保持1米安全距离,分批有序地入场离场,离场后禁止在现场附近扎堆、逗留。
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浏阳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浏阳市纪委监委驻浏阳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考试顺利进行,维护招聘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咨询电话:0731-83660985 (浏阳市纪委监委驻浏阳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浏阳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