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法治化沈河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司法服务水平,根据沈河区检察院工作需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综合面试、技能测试总成绩,择优录取适合检察院工作的检察辅助人员。
二、招聘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五)具备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要求;
(六)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履行沈阳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情形;
(十)其他: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5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招聘条件
1、新媒体辅助编辑人员
招聘人数:2名
工作内容:负责新闻稿件的拍摄、校核、美编排版及相关工作。
岗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多媒体(影视编导、动漫制作、美术、摄影等)类学历;
2.熟练掌握视频拍摄、摄影、PPT;
3.熟练运用PS等编辑软件,独立完成视频的编辑工作;
4.有一定文字功底,曾从事机关相关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需提供佐证材料)。
2、检察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6名
工作内容:负责协助检察官从事送达、记录、文书校对、案卷归档等相关工作。
岗位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法律(法学)类学历。
3、司法警察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4名
工作内容:负责协助检察官从事刑事执行检察、职务犯罪侦查等相关工作。
岗位条件:
1.男性;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法律(法学)类学历;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5.法学类、公安学类相关专业或有检察院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需提供佐证材料),退伍军人优先。
4、档案管理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1名
工作内容:协助做好档案查阅、接待等工作,为日常运转和档案工作提供辅助支持。
岗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档案学相关学历。
2.有档案管理工作经历或档案职称、档案系列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优先考虑(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平均工资标准为每月297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招聘派遣制岗位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376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满合格转正。
五、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2022年派遣制人员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对招考岗位的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与招聘项目组联系。
招聘流程中资料审验、面试、技能测试等地点设在沈阳市,根据沈阳市疫情防疫有关要求,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安排。
(一)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阅: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和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escosy.com)发布招聘公告。
(二)线上报名
本次招聘请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或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escosy.com)下载填写《报名表》、《疫情防控承诺书》。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16日17:00截止
报名邮箱:shqjcy@fescosy.com
报考人员须以邮件附件(附件不超过5MB)的形式将以下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为:姓名+报名岗位(如因报名格式与要求不符,导致未通过初审,后果自负。),所需报名资料如下:
1.填写完整的电子版《报名表》(Excel格式);
2.《疫情防控承诺书》(A4纸打印须本人签名)扫描件或照片;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电子文档;
4.取得档案学相关职称或职业资格的需上传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
5.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电子版(1张A4纸上排版)。
待项目组工作人员审核后,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报考人员面试信息及打印准考证方式。并将入围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名单在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escosy.com)进行公示。
(三)现场资料审验
根据沈阳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招聘安排确定现场资料审验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提交报名资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料审验为不合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未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料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及技能测试
招聘组织单位根据简历、个人经历符合情况,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通过公告、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合格人员打印准考证。根据沈阳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招聘安排确定面试、技能测试的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1.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环节满分为100分,每人面试时长6分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员。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内容:技能考试主要考查考生对从事所应聘岗位的必须技能。无故不参加技能测试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3.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面试成绩×60%+技能成绩×40%,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及政审考察
体检及政审考察由用人单位进行组织。
(六)公示
沈河区检察院对政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请选择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和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escosy.com)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为加大打击作弊力度,严肃处理作弊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对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本次考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时间和程序,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5.招录工作程序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6.严格纪律监督。招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可能影响招录公正性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对违反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七、咨询电话
本次招聘信息均以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escosy.com)发布为准,其它未尽事宜,以招聘方解释为准。
报名咨询电话:024-31126239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7:00(11:30—13:30午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