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局)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研究岗1人和宣传策划岗1人。
二、管理方式及相关待遇
(一)实行协议年薪包干制,薪酬为30-50万,采取“一人一薪”,具体参照《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特聘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福组通〔2019〕46号)。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特聘岗位劳动合同,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开展工作。拟聘人员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短期劳动合同(时间为六个月),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短期劳动合同薪酬为该岗位半年期“协议年薪”的70%,试用期薪酬标准为短期劳动合同月薪酬标准的80%;短期劳动合同期满时,根据工作进展以及拟聘人员工作表现等,续签中期劳动合同,中期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三年,薪酬标准按协议年薪标准执行。
(二)符合福田英才认定的,本人及家庭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本市未享受任何形式政策性住房待遇的,可协助申请人才住房。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品德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犯罪记录,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有年龄和工作年限要求的均以2022年5月12日为计算截止日期。
(二)除需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毕业于“双一流”高校或QS排名前100名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
2.政策研究岗需有两年以上公共政策研究或产业部门工作经验,有系统服务思维,抗压能力强,能够加班加点,文字功底好;
3.宣传策划岗需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大型活动的组织策划经验,思维活跃,抗压能力强,团队精神强,综合文稿写作能力好。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
3.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及职责
1.政策研究岗(1名)
负责研究中央、省、市人才工作要求和各地政策情况,分析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结合福田区产业布局和发展定位,起草具有竞争优势的人才政策;开展人才工作调研,撰写文字材料;根据工作需要,研究推行信息化智慧化人才服务手段,提出人才智慧服务项目需求,提升人才智慧化服务水平。
2.宣传策划岗(1名)
负责创新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新形式开展人才宣传活动,撰写内容丰富、吸引力强的宣传文稿;策划和组织举办高品质、有特色的人才活动。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体检、协议年薪商议、公示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网站:https://zp.szft.gov.cn(深圳市福田区人事招聘系统)。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2日(星期日)22:00。
报名程序: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查询选用岗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底电子照片及相关材料。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经验等报名材料与招聘条件、报考岗位要求进行匹配筛选,并进行预评分。按预评分从高到低顺序,原则上各岗位以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审核及适岗考核等后续环节的人选。用人单位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入围考生。
(二)现场资格审核及适岗考核
1.现场资格审核
进入资格初审的考生需按要求准备好报名材料的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材料清单》见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见附件3)于面试当日提交用人单位复核,材料不符合者取消面试资格。
2.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用人单位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对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福田区政府在线”公示。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人员自行前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报用人单位,体检费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体检的,用人单位可视情况是否递补,如递补拟聘人员,需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协议年薪商议
用人单位与体检合格的考生沟通协议年薪,协商一致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拟聘人员公示
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协议年薪商议一致的拟聘人员,在“福田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不存在影响聘用行为的,办理入职手续。
六、其他事宜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特聘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福组通〔2019〕46号)和《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福组通〔2018〕67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协议年薪商议不一致的,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拟聘情况的,用人单位可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也可调整招聘岗位数量。
(三)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疫要求,做好报名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通知考生。报考人员应做好健康监测,避免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国(境)外。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0755-82918333转1860何先生。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
2022年5月12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