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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沧州渤海新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3 5:43     浏览量:1324

根据工作需要,沧州渤海新区应急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计划

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集体意识强,纪律观念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3、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研究生(研究生专业需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学历或在满足其他报名条件的基础上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证件的报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6日以后出生),计算年龄日期时均不含当日;

4、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5、具有沧州市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2022年5月1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配偶为沧州户籍的已婚报名人员,视为具有沧州户籍。

6、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沧州渤海新区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报考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2年5月15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15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2年7月15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失信被执行人,拒服兵役者;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18日9:00--12:00,14:00--17:00。

报名地点:渤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报名处。

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报考人员须下载并认真填写《渤海新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同版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4张。

3、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诚信承诺书》等有关材料证明,按“在满足其他报名条件的基础上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证件的报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证明等有关材料证明;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配偶为沧州户籍的已婚报名人员须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页。以上材料均需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同时,视情况将减少或取消的岗位招聘人数增加至其他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聘用人选资格,3年内不准参加渤海新区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完成现场报名后,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根据渤海新区官方网站发布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自行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及面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本人签字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方能进入考场。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进入面试名单在渤海新区官方网站公布。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2的比例确定进行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渤海新区官方网站发布。

五、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化工工作经验时间长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如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渤海新区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三年,在三年合同期限内,除法律规定情形以外的,双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八、防疫要求

按照人事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报名审核及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纸质报告,如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不能参加考试和现场审核。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现场验码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九、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我区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均在渤海新区官网及时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新区组织人事部不再电话通知,考生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15613709656,5766953

沧州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

沧州渤海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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