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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汽车驾驶员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2 9:01     浏览量:2366

为后勤保障工作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7号)、《中共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大编办发〔2020〕2号)文件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大化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驾驶员11名。为了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注重实际能力和实干精神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具有本县户口的公民,身体健康,裸眼视力1.0以上,

无不良嗜好。年龄在42周岁(1978年5月1后出生),初中及以上学历;持C1类以上驾驶证,具备三年以上驾龄(初次领证日期为2017年5月1日前,含实习期),有A2及以上驾驶证者、退役军人、中共党员或有从警经历及有大专以上学历者优先。

(三)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团结同事,诚实守信,遵守用工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和安排;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三年内驾驶车辆无发生同等责任以上事故。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六)符合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竞业限制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1日—4月27日的工作日;上

午8:30 -11:30时,下午14:30 -17:30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所需资料:现场报名需要提交填写好的《大化瑶族

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近三年内无同等责任以上事故证明、公安机关提供的无违法犯罪纪录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两寸免冠同底彩色近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

3.现场报名: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新化东路87号县机

关事务服务中心二楼201办公室(蓝主任,电话:5812113)。

4.网络邮箱报名(报名时间内24小时均接受,网络报名截止2020年4月27日下午18:00):

应聘人员填写《大化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及报名所需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和照片发送邮件到:dh5812113@126.com,邮件名称为:考生姓名+汽车驾驶员招聘。收到回复邮件“报名初审通过”的考生,请在指定时间内(2020年4月28日下午下班前)提交所有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时请携带相关材料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后果自负。

5.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录用后,请报考人员务必按照《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报名。对在任何时段、环节查明有不符合《公告》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简历及相关证件证书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采用实际操作+面试的形式,考试总分100分,综合成绩为:实际操作成绩×60%+面试成绩×40%。

1.实际操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进入实际操作考试。

2.面试。实际操作成绩合格者按分数从高到低取前20名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的是参考者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岗位匹配度等相关内容。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2)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

(3)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

情按扣3~5分处理。

(4)面试结束当天现场公布成绩。

(5)笔试、实际操作、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届时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用人员,各考试环节成绩及综合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综合成绩并列的,以实际操作分高者优先,再次成绩并列的,进行复试。

(五)体检

体检必须到大化县人民医院进行,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严禁弄虚作假、隐瞒病史、冒名顶替体检,否则后果自负,视为体检不合格,一律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项目不得缺项。首次体检不合格,在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级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政审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政审。

(七)公示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试岗考察程序。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试岗和聘用。

(八)试岗考察

1.通过资格审查、笔试、实际操作、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进入试岗考察程序。

2.试岗期为3个月。由大化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试岗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

3.试岗期,工资待遇按政府购买类驾驶员待遇标准发放。

(九)聘用及管理

1.聘用。试岗合格,由大化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聘用,签订试用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正式安排工作。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可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以后凡是能适应岗位要求者可连续签约聘用。

2.人员管理。由大化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作息制度,薪酬待遇、考核奖励等按中心现行政府购买驾驶员有关规定执行。

3、聘用合同三年一签,能适应岗位要求者可连续聘用。

四、其它事项

(一)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

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

负责。

(二)当出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政审、录用,试用期不合格等情况时,由大化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研究决定是否按本次考试的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三)聘用人员需严格遵守大化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纪律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相关制度,服从本单位工作安排和管理。

(四)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违反单位有关纪律规定、违反法律法规、达不到上岗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需提前1个月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否则,不予保障享有的有关待遇,其责任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六)正式聘用后,聘用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聘用对象按规定缴纳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七)本《招聘公告》由大化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八)未尽事宜由大化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另行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附:《大化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

大化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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