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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2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8 2:28     浏览量:1491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地处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区,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省财政厅协管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所有聘用人员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为辅导员,招聘计划1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https://www.hufe.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8日至5月25日。

2.报名方式

本次辅导员招聘,与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2年事业编辅导员招聘相衔接,事业编制辅导员笔试考试入围人员,可自动进入非事业编制辅导员复试环节,无需重复报名。

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邮箱:rsc_pub@hufe.edu.cn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按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获奖情况、科研成果等顺序,将相关材料整理为一个不大于5M的PDF文档,以文件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发送至邮箱。

报名材料如下: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签名处需手写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硕博期间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就业部门签发的就业推荐表;

(4)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

(5)有辅导员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获奖情况、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初试、复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初试占综合成绩的60%、复试占综合成绩的40%)。

初试包括面试和笔试两个环节。面试:取得报名资格者均需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职业素养、个人特长等,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5%。笔试:取得报名资格者均需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应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等,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25%。

复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初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复试侧重考察应聘人员职业能力,总分100分,复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由身体检查和心理测试两部分组成,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聘期内享受讲师待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不合格的,中止劳动合同,非事业编制辅导员可参加我校事业编制辅导员的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0731-88811066(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8811107(监察专员办公室)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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