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人民医院职工公开招聘管理制度》(LZRY〔2020〕ZN14)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1333”工程,为进一步做好学科建设和人才强院战略目标,充实人才队伍,我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详见柳州市人民医院简介(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除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外,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约50名,岗位计划表具体岗位要求附后(附件2)。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受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和协作精神。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应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6月15日止。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1)请登录柳州市人民医院网址:http://www.lzry.com.cn/,进入人员招聘栏目,点击“人才招聘”进行报名。
(2)同时,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到柳州市人民医院接收简历邮箱(lryrsk2022@126.com),邮件以压缩包形式按“姓名+应聘岗位”编写。
2.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
(2)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信息页)、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认证下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下载)、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医师岗位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或证明)、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工作过的需提供工作证明及个人简历中所填写信息材料,如科研、论文、获奖证明或聘书等材料。
3.健康码截屏、行程卡截屏。
4.本人全身彩色相片1张(着正装或着工作服)。
(三)初选
医院综合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和综合条件,择优筛选后原则上按不低于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并发出面试通知。
(四)资格审查
通过初选进入面试的考生,在进行面试之前,医院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招聘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面试、考试、考核
1. 应聘学科带头人/负责人、学科骨干岗位的面试、考试、考核,结合应聘岗位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
2. 其他岗位的面试、考试、考核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1)面试、考试时间:本次招聘面试、考试将分批次进行,分线上或现场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医院提前通知应聘人员。
(2)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和应变能力,包括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求职动机、情绪控制、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要素。
(3)考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理论知识和业务技术水平掌握情况。
(4)面试、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开考的比例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对招聘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工作急需补缺的,由招聘科室申请报人事科同意后,方能开考。
(6) 综合成绩=理论知识笔试(20%)+技能操作考试(30%)+面试(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7)考核
① 面试、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人选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至1:2的比例确定。
② 考核工作由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对历届应聘人员必要时到其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必要时进行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
③ 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应聘者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④ 考核结束后,经过院长办公会或院党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
1.体检人选为考核结果经医院讨论拟聘用人员,由医院人事科统一组织,到我院健康管理中心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拟聘用到学科带头人/负责人、学科骨干岗位人员,体检免费;拟聘用到其他岗位人员,体检费用由本人自付。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原则上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我院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报经医院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4.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
(七)公示
根据面试、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公告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医院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医院发出聘用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合同和协议,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五、待遇
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或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柳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应聘者可享受柳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相关待遇。高层次人才可按照政策入编,可协商待遇,除采取现行基本工资加绩效的岗位工资制外,也可按程序申请采取协议工资制、年薪制等。
六、纪律与监督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于在公开招聘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宜
(一)与应聘相关的所有后续通知和变动均在柳州市人民医院官网“人员招聘栏目”通知,请应聘者自行关注,过期自误。
(二)本公告由柳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1.招聘咨询电话:人事科科长办公室 0772-2662053
人事科办公室 0772-2662055
2.招聘监督举报电话:监察室 0772-2662035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上午8:00-12:00
柳州市人民医院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