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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高新区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类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8 11:35     浏览量:1476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高素质高层次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快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育类高层次人才3名。新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社会考核招聘符合《乐山高新区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类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中所需资格条件的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应聘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一览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分别相符。

(4)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处于禁考期内的人员。

(7)区内在编人员。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考核聘用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27日17:00。

2.报名方式:电子邮箱报名;报名邮箱:lsgxqdj@163.com。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一览表》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名为:“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乐山高新区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类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乐山高新区事业单位2022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类高层次人才个人情况明细表》(附件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所需资格证、等级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应扫描上传学院开具的学历及专业证明。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二)资格初审

乐山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返至应聘人员邮箱。

(三)考核

考核方式根据具体报名人数来确定,各岗位报名人数达到差额即可开考,未形成差额的,调减岗位,已报调减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等于或超过1:10,则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理论基础,按照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从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最终考核成绩以面试成绩为主。

若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低于1:10,则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教育教学能力。

考核均实行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低于7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以后具体事项均通过报名邮箱通知,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应聘者密切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行承担。

(五)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将在乐山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参加面试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本环节递补1次)。女性应聘者因怀孕申请延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提出延期申请后,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非应届毕业生进入考察程序,2022年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后进入考察程序。体检合格人员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考核表》,并办理个人档案转递手续,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由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本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本环节递补1次)。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乐山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否则不予流动。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五、纪律和监督

(一)在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中,凡考试评委、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须回避的必须回避。

(二)凡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名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四)为保证此次招聘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乐山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0833-2596003)。

六、其他事项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本次考核招聘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和乐山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其他要求、相关事宜以乐山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作为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并按要求参加各环节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三)请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四)疫情防控要求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乐山高新区人社局:0833-3469028;

乐山高新区公共服务局:0833-2596446。

(六)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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