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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2022年赴桂林市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2022-05-18 15:33     浏览量:1333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多渠道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决定赴桂林市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计划

富川瑶族自治县高级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职业技术学校、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二中学、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三中学等6所学校计划赴桂林市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28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富川瑶族自治县2022年赴桂林市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招聘对象为2022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20年和2021年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聘对象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17日至2004年5月17日期间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6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二)职位条件

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5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报考人员于2022年5月17日起,可以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fc.gov.cn/zwgk/zwxxgk/)查询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报名分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络报名。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27日18:00。报考人员将《富川瑶族自治县赴桂林市面向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资格审查单位邮箱fcjsgkzp7893437@163.com,邮件名称统一编辑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和岗位”,以便工作人员查收,发送成功后请电话告知。资格审查单位在收到报名材料次日反馈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28日上午8:30至12:00。地点为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6-1号维也纳酒店(桂林融创文旅大学城店)。

2. 资格审查。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人员需于2022年5月28日上午8:30-12:00,到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6-1号维也纳酒店(桂林融创文旅大学城店)的报名地点提供以下原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复审):(1)《富川瑶族自治县赴桂林市面向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核验后返还;(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诚信承诺书》;(5)《健康信息承诺书》。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此类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3),并须于拟聘用考察时提交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4),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否则予以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而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 考生须于2022年7月15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报名时未能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于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合格证明。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28日15:30-16:30,笔试具体地点由招聘工作组现场通知。

经审核,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统一参加笔试(笔试方式为撰写教案)。笔试重点测试教育教学理念、课堂教学设计、教育教学方法等内容,笔试素材为招聘职位相应层次、学科的教材,抽取教材其中一个章节内容撰写教案(如高中语文教师职位,测试范围为现行人教版高一、高二语文教材全套),课文内容由招聘单位提供。

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确有必要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笔试结束后即组织评委评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免笔试,且不受1:3开考(面试)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并且不占用面试名额。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5月29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工作组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教学应变能力、教师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方面,通过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3.报考人员需提供健康绿码、行程卡绿码,佩戴口罩进入面试考点,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分数)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均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以面试第二要素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进行加试,直至确定该岗位进入体检、考察最终人选。

招聘单位与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考生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若有考生放弃签订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则在报考该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 体检与考察

1. 体检。体检工作由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2.考察。考察工作由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六)合并职位的岗位选择

报考合并职位的人员在体检、考察完成后进行岗位选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岗位选择后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岗位选择时须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fc.gov.cn/)(首页>政务公开>人事信息>考录招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采用合同管理,在一年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聘用人员,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若报考的岗位使用教职工编制,但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则聘用后暂不入编,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办理正式入编手续。一年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则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四、防疫要求

根据自治区、桂林市新冠肺炎疫情最新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应考及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一)考前14天,考生应通过“智桂通”微信小程序或“爱广西”手机APP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并及时更新“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做好考前14天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身体不适情况,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确保考试时身体健康。提倡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

(二)考前14天,考生应避免到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所在县(市、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所在县(市、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

(三)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本人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版均可)、“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其他县(市、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及不设区的地级市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本人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桂林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考试,同时建议考前一天打印一份包含核酸检测结果、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界面的纸质材料备用。

(四)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8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提供本人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广西健康码”绿码信息,经考点工作人员核验、体温检测,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点。考点仅限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且不得在考点门口聚集。

(五)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当天,“广西健康码”非绿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现场测量体温≥37.3℃或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

2.考试前21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不含直辖市),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5.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

(六)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并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作出书面承诺后,由考点工作人员佩戴N95口罩负责带至隔离考场进行考试。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自行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1次核酸检测。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考生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学校内逗留、聚集。

(九)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自治区、桂林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自治区、桂林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桂林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咨询及监督

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富川瑶族自治县2022年赴桂林市面向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致电联系,联系人:李庆18176780920、邓运平18978438857、盘承明13977421058。

咨询电话:

0774-7893437(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774-7893638(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774-7893183(县委纪委监委驻教科局纪监组)

富川瑶族自治县

富川瑶族自治县

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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