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4年4月,孕育于“国家火炬计划”,由中山市人民政府举办,委托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是全国131所、广东省10所之一、中山市唯一一所集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和国家“双高计划”建设院校于一身的中国高职“大满贯”学校。因学校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1名。本公告长期招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招满即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人员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人员。(2017年至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二)2017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
(三)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7.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薪酬待遇
获聘者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办法、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月度报名截止时间为每月20日17:00(以系统提交报名时间为准)。应聘人员报名后,符合开考条件的,当月组织开考。
招聘岗位表将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更新为《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X月份)》,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和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上传如下附件(PDF格式):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从第一学历开始上传);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仅党建专任教师);
(4)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博士期间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学习成绩单。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须使用同一身份证。
4.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资格审查
每月21日至23日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如审查状态为资料不齐的考生,需在当月24日17:00前登录系统进行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的,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违反法纪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五、考试
每月底前,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考试及考试的具体形式,如组织考试,则在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考试公告、考试时间和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一)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采取考察方式,主要考察职位匹配、综合素质、适岗能力等方面。考察方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招聘人数,采取面试方式。
(1)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2)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进行面试并当场评分。面试完毕后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三)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学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主评委评分确定排名。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考核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
九、其他
(一)有下列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放弃聘用资格的;
5.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拟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核人选。
(三)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应主动了解我市疫情防控要求,主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60-23320939,联系人:张老师。
投诉电话:火炬开发区组织人事办公室(电话:0760-89873709)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电话:0760-88291712,蔡老师)。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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