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沧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技术辅助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本次招聘技术辅助岗位1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沧分局公开招聘技术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2022年5月)》(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5月26日(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取得相关学历(位)证书的;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情形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网址:
请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bobonnie0910@qq.com;
2.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9日至5月26日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沧分局公开招聘技术辅助人员报名表(2022年5月)》(附件2)、身份证、户口簿、岗位要求的学历(位)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报名人员提供闽政通健康码、行程码,中、高风险地区公布之日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镇的低风险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应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资格审查:
报名时根据各岗位所需条件及材料接受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面试前进行考生资格初审,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面试及聘用资格。
5.面试通知:
面试前2天电话通知。
(二)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
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人员电话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为考试主要内容。
五、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从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体检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沧分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岗位信息表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年龄、户籍、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22年5月26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92年5月26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二)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七、公示、递补与聘用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沧区政府网站(www.haica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厦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沧分局聘用的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进入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三)聘用人员工资及待遇参照驻区单位技术辅助岗位人员。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将按照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最新部署,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本次招聘面试的现场环节,考生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以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提前下载安装闽政通APP)并扫码、测温,保持适当距离。
体温检测37.3℃及以上者,将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理。不配合考试现场防疫要求者或未能按时参加笔试、面试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笔试、面试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若因报考人员本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放弃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经招考聘用的人员,与海沧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海沧区政府网站(www.haicang.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不另行通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沧分局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