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学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创办于1985年,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所公办全日制女子普通高校、全国三所独立设置的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于2021年获批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构建了文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女性教育特色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企业管理2个湖南省重点建设学科,社会学、工商管理、设计学3个湖南省“双一流”建设应用特色学科,1个(家政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9个;招聘计划4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女子学院网站(http://www.hnnd.com.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5月2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清晰拍照,以压缩包(命名为“XX学院+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相应学院联系人邮箱(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并与相应学院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报名材料:
(1)请应聘者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专业技术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岗位明确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3个月内并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3)请应聘者登录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网页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女子学院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登记表》及《湖南女子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教学科研成果核定表》;
(4)近期彩色免冠1寸电子证照。
3.相关要求
所有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直接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总分100分。
应聘人员参加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901497(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2772216(监察专员办公室)
湖南女子学院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