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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1 11:43     浏览量:157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实际,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广州市中医医院、广州市针灸医院)始建于1931年,是全国首批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广州医科大学中西医临床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非直属附属医院、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基地。2021年广州市委编办批准我院加挂广州市针灸医院,同年成功被遴选为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项目建设单位。医院一直秉承“中医为本,西为中用,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办院宗旨,悬壶济世,治病救人,以“艺精德高”蜚声杏林,荣获“省文明中医医院”、“省百家文明医院”等称号。

医院有荔湾区珠玑路(总院)、白云区横滘二路(同德围分院)两个院区及同德围、五羊新城两个门诊部,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编制病床722张,开设专业科室20多个,专科(专病)80多个。总建筑面积12.2万平方米的天河新院区拟于2022年开业,该院区预计开放床位1000张。

目前医院在职人员1300余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50余人,省、市名中医13名,博士生导师4名、硕士生导师73名,教授62名,副教授32名。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2名,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9名,广东省杰出青年医学人才3人,广东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14名,广东省名中医师承项目指导老师20名、继承人40名,广州市优秀中医临床人才53名。国家级名中医工作室1个,省级名中医工作室6个,市级名中医工作室5个。

医院长期注重中医药特色建设,拥有国家中医药局重点专科4个(针灸科、肿瘤科、脑病科、脾胃病科)、广东省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3个,广东省中医重点专科(专病)11个。

近年来获得国家、省部、市厅局级科研项目100余项,在国际国内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800多篇。获得国家专利授权17项,科技成果奖励16项,在中医药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

随着医院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内涵建设的不断加强,一所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将竭诚为患者提供更为完善的服务。

二、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招聘专业代码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培养方向可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招聘人员类型为2022年毕业生、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和不限。

2022年毕业生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二)报考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年龄要求: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

2.岗位具体条件:

(1)详见《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2)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在网上报名栏中选择“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2022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公告”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日00:00至2022年6月9日24:00。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上传附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永久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证件须正反面完整上传),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毕业生上传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就业推荐表代替;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需上传教育部认证材料);

(4)专业技术资格证(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已经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通过资格考试或评审、正在进行公示的人员,可以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报名参加招聘,但需要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5)2022年毕业生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或合格佐证材料;

(6)资格条件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材料(劳动或聘用合同及社保记录),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该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该段特殊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2014年12月前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记录;

(7)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研究)方向材料;

(8)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3.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审、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四)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报名系统依据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系统初审成功后参加笔试。报考人员需对系统内填写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能否通过初审,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6月21日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9:00至2022年6月23日下午17:00止,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考试内容为实际工作能力(业务能力、工作技能)、本专业相关知识以及综合素质。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若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照穗人社发〔2013〕108号文规定,经报市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或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非基层卫生系列)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免笔试,免笔试岗位的应聘者 经资格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入面试考核,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5.非免笔试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及以上”的,具有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计入笔试开考比例;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学士”或“硕士研究生、硕士”的,具有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者需参加笔试,且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级或以上”或不限职称要求的,具有岗位相关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非基层卫生系列)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计入笔试开考比例;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初级”或“中级”的,具有岗位相关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需参加笔试,且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6.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分别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和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1.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应聘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人选为:

(1)免笔试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不计入资格复审人数比例。

(2)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若出现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要求: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将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中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4.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

3.面试形式:根据岗位要求,面试形式主要以面谈为主。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7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合格者从高至低依次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增加面试成绩合格相同者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4.面试成绩于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因考生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体检及考察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防控管理

本着对考生健康负责原则,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按以下两种情况对考生进行防控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 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 <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2.不得参加考试

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下简称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②考前 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④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⑤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 ≥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⑥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生参考要求

1.考生凭借粤康码、14天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省外来穗考生须从来穗之日起,完成三天两检,中间至少间隔24小时)、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考生自行下载填报签名,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一版)见: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929149.html)等材料查验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场。

2.考生应提前到达考场点,经监考员再次核验粤康码、14天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省外来穗考生须从来穗之日起,完成三天两检,中间至少间隔24小时)、身份证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临时身份证、准考证通过,并收取考生本人签名的《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方准予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疫情期间,考场不提供停车位,外来车辆及无关人员(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4.考试期间如果有考生发热或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引导,就近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或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5.考试结束,考生须尽快离开考场,不得无故逗留。

6.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全程服从管理。

7.如考生违反防疫政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8.因疫情形势再有变化影响考试的,我单位将及时发布网页和短信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始终,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2022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四)拟聘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三个月内配合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在聘用手续办结后六个月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本公告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1226215,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1226230,020-87302871。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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