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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镇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旅游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4 8:40     浏览量:1592

为贯彻落实镇赉县十六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三双一旅”产业发展战略,打造吉林西部旅游名城,根据《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4号)等文件规定,镇赉县旅游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旅游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度镇赉县旅游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度镇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旅游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23日至2004年5月23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5月23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2022年度镇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旅游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收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以及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违反诚信规定并在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均不得报考。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均取消聘用资格。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其他回避规则,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日上午8:30至11:30分,下午14:00至17:30分;6月3日上午8:30至11:30分,下午14:00至17:30;6月4日上午8:30至11:30分,下午14:00至16:00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镇赉县民生大厦12楼。

考生报名前登录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打印填写《2022年镇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旅游人才报名表》(附件2)。现场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岗位需要的材料。另外,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还需提供《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1.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考生的资格条件和个人信息进行审查。

2.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3.审查结果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4日17:3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三)报名缴费

此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四)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五)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对使用其它证件报名、考试的均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镇赉县事业单位。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4.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续使用,因未及时领取、丢失等原因造成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5.按照《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文件规定,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后,2022年6月2日至6月4日期间将本人退伍证件、学历、学位证及立功受奖等相关材料送至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才管理科(地址:镇赉县民生大厦七楼,联系电话:0436—7293796),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加分政策。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于审验合格的考生于2022年6月5日在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名单,欢迎社会和广大考生监督。

6.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2022年度镇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旅游人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具体详见《2022年度镇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旅游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笔试科目”一栏。笔试为一张试卷,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范围参考《2022年度镇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旅游人才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笔试在镇赉县进行,具体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进入1:3的考生,一并列为面试人选。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应聘人员于笔试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在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资格条件复审

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资格条件复审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全面认真审查。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资格审查小组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资格审查小组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之前,应持《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已达到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或与现工作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人员进入面试的,复审时应一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将在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最后成绩出现并列影响聘用的, 聘用面试成绩得分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人员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需在报名时间内进行退役士兵登记备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亦相同,需进行加试确定。加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四)成绩查询

考生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总成绩将随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并在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镇赉县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本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需要复检的,由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上一级具备资质的医院组织复检。初检不合格的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被录取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统一纳入镇赉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在镇赉县域内工作服务期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岗位,不能在职报考其他事业单位,违反服务期限规定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取消事业编制。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加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九、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现场报名、笔试、面试期间根据镇赉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现场报名、笔试、面试前,考生需主动出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于当天提供本人48小时内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由此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见谅!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镇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lzhenlai.gov.cn/ 为此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镇赉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办公室0436-6989266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充公告。

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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