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决定开展咸宁市2022年事业单位“引才专列”活动,全市47家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双一流”重点高校引进人才24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湖北科技学院(湖北省属高校,位于咸宁市)面向社会引进103名硕博工作人员。
一、引进条件
1.引进对象为全国“双一流”高校应届及2020、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双证”(2022年应届生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双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咸宁市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名额
1.咸宁市计划引进事业单位人才24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请见附件1《咸宁市2022年“引才专列”活动事业单位岗位表》。
2.湖北科技学院(湖北省属高校)计划引进10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请见附件2《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采取线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本次招聘活动宣讲会当天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将附件3《咸宁市2022年“引才专列”事业单位报名表》真实完整填写后,连同资格审查的材料(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均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xnsyczl@163.com,联系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715-8235950,市人才服务局综合科0715-8235990。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29日12: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负法律责任。
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学生证、执业资格证等与岗位要求相关证件;(2)在职人员参加应聘的,需由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3)以上材料均以电子照片或扫描件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
经资格初审合格方可参加考试,对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依据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由高到低,按照与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所有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博士直接进入面试,且不计入3:1的比例人数。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
总成绩并列情况下依次按照学历高者优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笔试时间初步定为2022年5月30日,笔试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遇调整再具体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单独组织本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考试工作,考试采用专业水平测试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单位另行通知。
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合格线控制。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考察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过程中,应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原则上一周内分别报市、县人事管理综合部门备案,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经市(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办理事业单位进编和聘用手续。
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七、管理及待遇
1.工资福利。聘用到咸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执行国家、省、市和县规定的工资政策。
2.生活补贴。由市、县财政分级负担,发放生活补贴,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硕士每人每月15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600元,连续发放3年。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调整补贴标准。
3.服务保障。引进人才住房、配偶工作、社会保障、户口等方面,在政策范围内优先照顾。在咸宁暂时没有自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人才公寓或公租房。
4.其他。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经组织调动的除外),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相应待遇取消。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有关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按要求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湖北科技学院引进岗位的条件、程序、待遇和要求,按该学院招聘公告执行。(具体见附件4、附件5)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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