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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7 13:16     浏览量:1859

为加强运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经市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67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运城市公安机关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67名,其中市公安局100名,盐湖公安分局200名,永济等6个市、县公安局共招聘16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运城市公安机关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91年5月27日至2004年5月26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6年5月27日至2004年5月26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其他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5.截止2022年5月26日,面向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户籍或生源地为山西省本地户口(含山西省各市、区、县);其他岗位户籍或生源地为运城市本地户口(含运城市13县、市、区);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退役士官和士兵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为高中(中专),但应当在应聘后所签劳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虚假政治信息、警务信息,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仍故意公开散布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在校学生;

1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运城市人事考试网(www.ycrkb.com)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rsksbm.ycrkb.com。

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9:00至6月10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所填报的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以及聘用前的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工作的全过程。

属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及资格条件,均以2022年5月26日为截止时间。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6月6日9:00至6月11日12: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提交审核和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不合格的考生,2022年6月10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逾期则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缴费

时间:2022年6月6日9:00至6月1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收费标准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按规定数额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取消或调整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笔试之前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有驾驶员B1及以上驾驶证资格的,因岗位特殊需求,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5.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由工作人员按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通知本人,须于公告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6.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携带相关材料,于2022年6月15日12:00前,前往运城市公安局429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确认手续。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务费用通过原渠道退还。

7.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知将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等,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分为公共科目和公安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科目为公安基础知识和法律知识,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和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

参加笔试人员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一经发现有作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辅警招聘考试。

3.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运城市人事考试网(www.ycrkb.com)查询本人成绩。

(四)体能测评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一同进入体能测评,人数未达5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天公布,不计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男子组

项目

标准

测试要求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两次确定成绩

1000米跑

≤4′35′

≤4′45′

单次确定成绩

纵跳摸高

≥255厘米

三次取最高成绩

(二)女子组

项目

标准

测试要求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两次确定成绩

800米跑

≤4′30′

≤4′40′

单次确定成绩

纵跳摸高

≥220厘米

三次取最高成绩

(五)资格复审

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不达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退役士兵还须出具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烈士和因公牺牲(殉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须提供印证材料,特殊岗位按照要求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复审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七)加分

烈士和因公牺牲(殉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给予综合成绩加10分的优待政策。

(八)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

综合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末位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九)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的有关事宜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公布。

1.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特殊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2日内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通过函调、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

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仅限一次。应聘人员因联系电话错误或不通畅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十)公示与聘用

1、公示

运城市公安局按照辅警招聘有关规定,根据笔试、体测、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核后,在原发布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者在此期间不得报考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岗位。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自觉遵守相关要求,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做好参加考试准备。凡违反国家、省、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及注意事项将适时在原发布公告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所有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六、咨询与监督

公告、审核咨询电话:0359-2690025

网报技术电话:0359-6391333

监督电话:0359-2690356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www.ycrkb.com)发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特别提醒:希望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报名时间,不要集中到最后两天上网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而影响报名。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运城市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和负责解释。

运城市公安局 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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