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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简章

发布时间:2022-05-30 10:08     浏览量:1613

为缓解我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现状,进一步提升各医院医疗卫生水平,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根据《科尔沁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科尔沁区人才引进若干政策》文件精神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卫健系统医务人员,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取得成果,特制定本简章。

一、引进数量

1.通辽市科尔沁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计划数为30人,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2.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根据其所学专业单独设定岗位,且不受计划限制。

二、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从事卫生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4.引进对象为应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俱全的毕业生。学历、专业和执(职)业准入资格等条件,以《岗位表》规定为准,资格条件取得截止至报名开始日。2022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如果未能按期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引进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

5.引进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双一流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届毕业生);

3.科尔沁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试用期内及未满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试用期内及未满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8.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待遇

(一)引进人员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二)符合《科尔沁区人才引进若干政策》人员享受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的生活补贴及安置费。

(三)用人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工作服务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

四、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按照发布公开引进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一切事宜均在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http://keerqin.tongliao.gov.cn)和科尔沁区12333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22年5月29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17:00。

2.网报邮箱:kqrsjrc@163.com

咨询电话:0475-8319207、8319211

3.报名材料

(1)《2022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卫健系统人才引进报名表》(详见附件2);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填写完整工作经历(时间填写至简章发布日;填写时间必须连续;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

(2)应聘人员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电子版;

(3)须上传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版(2022年度应届毕业生持加盖学校<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

(4)须上传执(职)业准入资格证电子版;

(5)在编人员报名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

(6)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电子版。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三)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四)考试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只进行面试(单独组织,单独排序)。其他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70%。考试设最低控制线,单项成绩考试分数低于60分(百分制)视为考试不合格。“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在笔试成绩后加2.5分(折算前)。

进入面试人员范围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岗位人数与面试人员1:3比例进入面试,岗位人数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范围。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范围。同等条件下具有执(职)业医师证书者优先录用。

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考试费用按照(内蒙古计委财政厅〔2002〕887号文件)执行。

(五)体检

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指定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及时办理聘用(调入)手续。用人单位须与聘用(调入)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取消聘用(调入)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进疫情防控事宜,严格按照当地有关要求执行。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全过程,在公开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475-8319203)。

(四)本次引进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

本简章中未尽事宜由科尔沁区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科尔沁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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