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漳平市自然资源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漳平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执法辅助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党纪、政纪处分规定限制期内的;(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5)受过行政处罚的;(6)个人征信有失信记录或有失信被执行记录的;(7)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
(四)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五)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 | 性别 | 年龄 | 备注 |
漳平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 执法辅助人员 | 4 | 不限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男 | 35周岁及以下 |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至6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漳平市自然资源局三楼综合股(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7-752567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应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个人简历1份,以及填好的《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劳务派遣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请自行下载附件)
4.鉴于现处于疫情防控时期,报名时请佩戴好口罩,持“八闽健康码”进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时直接进行,经初审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填写《漳平市自然资源局劳务派遣公开招聘报名表》,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三、招聘方式:笔试+面试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范围《行政能力测试》。
面试:按笔试成绩以1:3参加面试,面试考察由漳平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四、体检与考核
(一)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按总成绩以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的要求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3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参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漳平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人员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研究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如因聘用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办法
(一)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统一与漳平市愿景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聘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办理续聘手续。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
(三)工资等福利待遇:参照本局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他
(一)因各种原因,在体检、考核等环节出现名额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实行替补原则。
(二)成绩保留两年,若我局劳务派遣人员因中途辞职等产生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实行替补。
(三)本公告由漳平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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