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为安阳县县直、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1名,其中县直单位77人、教育系统37人(幼教)、卫生系统17人、乡镇70人。为做好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安阳县管理的卫生系统“51111工程”大学生、“369人才工程”大学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及“特岗教师”等政府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②点击公众号底部【考生报名】菜单进入报名地区页面;
③选择【河南省安阳县】进入报名项目页面,选择相应招聘项目进入考生登录页面;
④考生初次登录请点击【考生注册】,输入相应的注册信息即可注册成功;
⑤考生使用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身份证号)及输入密码后即可登录;
⑥登录考生中心后,点击【我要报名】即可开始填写报名资料;点击【上传资料】可上传考生照片及证件资料等信息;也可以查询报名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在线缴费等;关于报名问题,可点击公众号菜单【服务中心】->【报名咨询】通过在线客服平台进行咨询。
备注:考生电子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白底/蓝底/红底),照片格式为JPG/JEPG格式,大小2M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2)报名要求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名称的,毕业证记载专业名称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
考生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所学专业、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对隐瞒事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岗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应聘人员须是在安阳县服务的我省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调生、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政府购岗”计划、农技特岗计划、特招医学毕业生等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13日09:00至2022年6月16日17:00。
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有效时间内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照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允许提交报名资料。
3.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后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微信支付考务费,报名考务费每人6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17日17:00。
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2022年6月13日至6月15日(工作时间内)到安阳县人社局考试中心(安阳市站南路与诚信路交叉口东南角安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5房间)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用手续。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安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岗位及人员调整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乡镇(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代码23002)、乡镇(消防岗位,岗位代码23003)、乡镇(法律岗位,岗位代码23004)岗位的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3:1,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数调整至乡镇(岗位代码23001);报考住建局(住房建设事务中心、岗位代码11002)、住建局(市政维护污水处理中心、岗位代码11004)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3:1,取消的岗位数分别调整至(岗位代码11001、岗位代码11003)。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于2022年6月18日09:00至2022年6月18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系统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系统原路退回)。
5.网上打印准考证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通过资格初审及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请密切关注安阳县政府(安东新区)网及报名网站相关招聘公告信息,准考证打印时间会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综合研判后确定,造成不便请各位考生谅解。
准考证用A4纸打印,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报名登记表打印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确定加分对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有关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于2022年6月13日至6月15日(工作时间内)携带《加分申请表》(附件2)及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到安阳县人社局考试中心(安阳市站南路与诚信路交叉口东南角安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5房间)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的人员将在安阳县政府(安东新区)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的,应聘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本次统一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三个类别。
综合类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综合类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加分。
教育类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理论》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类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教育理论成绩×60%+加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医学基础知识成绩×60%+加分。
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成绩请考生登录安阳县政府(安东新区)网进行查询。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即面试前资格确认,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安阳县政府(安东新区)网站上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为3:1(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递补后仍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安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需注明学生所在学校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并应于8月30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如因疫情原因推迟毕业,以国家公布的实际毕业时间为准,届时如未提供,取消其聘用资格)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4)在安阳县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等我省招募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另须提交基层服务证书或工作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人员还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的须提交《入党志愿书》批准入党相关证明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党委或党支部章)或组织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证明。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复审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拟进入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综合类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教育类按教育理论成绩、卫生类按医学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应聘人员与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五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本人承担。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在安阳县政府(安东新区)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参加面试,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同一岗位因参加人员较多需设置2个以上面试考场的,面试时采取二次平均法,面试后先当场公布面试原始成绩,待进行平衡后再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两者缺一不可。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达不到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综合类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教育类按教育理论成绩、卫生类按医学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类和卫生类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教师类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的通知》标准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报考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综合类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教育类按教育理论成绩、卫生类按医学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支付。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资料、走访调查、函询等形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拟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人事档案等全部考察材料,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综合类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教育类按教育理论成绩、卫生类按医学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安阳县政府(安东新区)网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与待遇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汇总后,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
应聘乡镇基层工作人员的考生,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组织进行二次择岗,择岗办法为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岗,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择岗,面试成绩相同时,综合类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教育类按教育理论成绩、卫生类按医学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岗,择岗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用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县直单位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3年服务期内不许调动;乡镇、教育系统、卫生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服务期内不许调动。
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转正定级手续;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档案转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三、纪律与监督
(一)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者有义务随时关注安阳县政府(安东新区)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安阳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372—5961615(工作时间内)
0372—5936923(工作时间内)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8 3828 9760
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安阳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