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各学院(部)(含附属医院)可以设置科研助理岗位,择优聘用应届毕业生工作。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品行;
(二)具有工作责任心、团队意识、合作精神,具有科研管理、组织协调、团队协作和创新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四)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能够胜任相应的岗位的科研任务或科研辅助工作要求;
(五)2022年应届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可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有科研助理岗位需求的单位,自行组织安排,并于6月10日前填写《大连大学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汇总表》(附件1)报科研处备案。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不予录用。
三、面试事宜
面试将由各科研助理岗位需求单位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通讯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标准不低于大连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二)录用人员与科研助理岗位需求单位签订聘用协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星志 联系方式:15588359624
大连大学科研处
2022年5月30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