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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大冶湖高新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专业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1 2:18     浏览量:1284

黄石大冶湖高新区位于长江中游南岸的“全国百强县市”、“全国文明城市”——大冶市。黄石大冶湖高新区前身为大冶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2月经国务院批复升格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总面积124.73平方公里,总人口22.4万人。近年来,黄石大冶湖高新区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园区功能完善、营商环境优化,生命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主导产业发展迅猛,全区综合实力和发展质效稳步提升,先后获评“全国和谐劳动关系模范园区”、“国家火炬有色金属材料特色产业基地”、“中国建筑铝型材示范基地(华中)”。2021年,在全省12家国家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中排名第6位。

优越的发展环境,强劲的发展势头,为各类人才提供了宽广的展示平台和良好的发展机遇。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区建设,奋力实现全国高新区百强目标,黄石大冶湖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急需专业人才(其中经济管理类专业人才2名、财政审计类专业人才2名、建筑工程类专业人才2名、工业项目消防安全监管类专业人才2名)。

我们热忱欢迎各类英才集聚高新区、共谋发展。咨询电话:0714—8729796 8769141

特此公告

黄石大冶湖高新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专业人才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黄石大冶湖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急需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

4.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正在影响期的;

2. 正在接受纪律检查、监察或司法调查审查的;

3. 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4.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5. 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合同或劳动(人事)关系的;

6. 有国家法定考试不良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不良记录,或被法院列为执行人信息记录的;

7. 有其他不予以聘用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经济管理岗位招聘2名。经济、金融、统计类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招聘岗位相关执业(职业)证书或中级职称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年龄可放宽至40岁。

(二)财政审计岗位招聘2名。财政、会计、税务、审计类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招聘岗位相关执业(职业)证书或中级职称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年龄可放宽至40岁。

(三)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岗位招聘2名。建筑、土木、水利、地质类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取得招聘岗位相关执业(职业)证书或中级职称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年龄可放宽至40岁。

(四)工业项目消防监管岗位招聘2名。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消防工程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且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2年及以上;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年龄可放宽至40岁。

2.其他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且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专科,年龄可放宽至40岁。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择优聘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为此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发布主要网站,请应聘人员关注相关信息的发布。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21日(节假日正常休息)。

2.报名地点:大冶市人事考试院(大冶市新冶大道45号社保大楼4楼407室)。

3.联系电话:0714-8729796

4.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报名者);

(2)《报名表》纸质版一份(见附件);

(3)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或有关佐证资料原件;

(4)个人征信报告原件一份(报告有效时间一个月以内);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3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黄石大冶湖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大冶市人事考试院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笔试采取分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笔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和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则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认知能力、现场反应、口头表达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由黄石大冶湖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和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每个岗位的面试人员,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要求的,则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诚信情况以及报考岗位工作能力等。放弃考察或考察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若体检发现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人选。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费用自理。

(七)公示

体检结束后,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急需专业人才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不纳入编制管理。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解聘。

四、薪酬待遇

招聘的急需专业人才薪酬实行年薪制,聘期内每人每年薪酬15万元。年薪由月发基础工资和年终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工资占年薪的60%,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占年薪的40%,按考核等次,在年终一次性发放。年薪包含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五、其他说明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要出具健康码及24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等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用人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黄石大冶湖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黄石大冶湖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714-8769141

大冶市人事考试院0714-8729796

黄石大冶湖高新区管委会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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