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屏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招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自愿报名方式,通过面试、考核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考岗位、名额和条件
(一)招考岗位及名额
此次共招考编外临聘专业人员3名。招聘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屏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外临聘专业人员岗位表》。
(二)招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服从安排,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
2.具体招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屏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考编外临聘专业人员岗位表》。
3.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日期为截止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工作经历以周年计算,年龄以周岁计算。如: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有效的身份证为准,以此类推。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考者须认真阅读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具体情况。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日-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现场报名地点:屏山县屏山镇聚福路17号屏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831-5720125。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并在报考人员承诺栏签字。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不含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可延迟)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院校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其他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4)学信网学历认证资料1份。
(5)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整个过程,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均取消其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工作人员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免收报名费。
所有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领取面试通知单,凭面试通知单、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三)面试
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的专业技能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1.专业技能面试。专业技能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核报考者意愿素质(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等)、专业知识水平及业务能力、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2.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面试成绩。
3.全部面试结束后,将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上予以公告。
(四)体检: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递补: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与管理
(一)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本次招考编外临聘人员用工性质为聘用制,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临聘期内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二)月工资待遇由县财政予以保障,给予定额包干6万元/人/年(含用人单位和个人承担的“五险”),社保按相关规定执行,差旅费按当地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31—5721369
六、相关要求及特别提示
1.本次招考公告、体检、拟聘用等事项,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公告内容由未尽事宜由屏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5720125。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行负责。
2.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服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在招聘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报名人员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报名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屏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6月1日
附件1:
屏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考编外临聘专业人员岗位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招评方式 | ||
年龄 | 学历 | 专 业 | |||||||
1 | 屏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检验检测 | 专业技术 | 细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分离培养、鉴定等检测,分子生物学检测,免疫学检测 | 3 | 35周岁及以下 | 专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实验学、医学实验技术、(医学)生物技术、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 | 专业技能面试 |
附件2
屏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考编外临聘专业人员报名表
姓名 | 性 别 | 民 族 | (2寸证件照) |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
学历 | 毕业 院校及专业 | ||||||||
户籍地 | 联系 电话 | ||||||||
常住 地址 | 报考 岗位 | ||||||||
身份证号码 | 婚姻状况 | ||||||||
个 人 简 历 | |||||||||
家庭 成员 及重 要社 会关 系 | 姓名 | 关系 | 工作单位 | ||||||
特 长 | |||||||||
奖惩情况 | |||||||||
报考人承诺 | 我已仔细阅读本次招考公告,理解其内容,本人郑重承诺: 报名时我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可靠,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真实有效。 考试时凭本人准考证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准则,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安排。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本人签名: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