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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博白县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2 17:07     浏览量:1494

根据《2022年博白县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原定于2021年11月28日在广西医科大学举办专场招聘会因故延期,经研究,定于2022年6月16日—17日赴南宁继续招聘,为了做好相关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人数

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10名,其中:县人民医院66名,县中医院20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名,县妇幼保健院8名,县第二人民医院5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 ,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6日至2004年6月16日期间出生)。

(六)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考生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2022年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但须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的岗位有明确专业要求的,报考者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名,并与招聘单位人员现场面谈。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6日(9:00—12:00)。

2.报名地点:南宁邕桂万谊酒店六楼万怡厅(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15号)。

3.报名提交以下材料(请将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以下顺序叠放):

(1)《2022年博白县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或打印2份,并各贴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的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校《毕业生推荐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

(5)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6)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与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的人员,须取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需经签订合同单位同意)。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办组织人社、编办、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扫码进入单位招聘群)。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谈测评、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面谈测评和笔试分值各50分,面试分值为100分。

1.面谈测评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组成面谈测评组与应聘者进行面谈测评,按评分要素进行评分,测评分值50分,主要了解其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学习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性格倾向和语言表达能力、兴趣爱好和特长等。

2.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分值为50分。

(2)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三基)。

(3)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最终成绩。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面谈测评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人数的按岗位实有人数面试。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不达1:1(含1:1)比例岗位的面谈测评成绩+笔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面试者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由考生抽签确定出场顺序。当天面试结束后在考点招聘公示栏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要求: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不达1:1(含1:1)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确定为招聘人选。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根据招聘岗位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测评成绩高的确定为招聘人选,测评成绩相同的,再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招聘人选;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学生干部或获得过院系“三好学生”的顺序确定招聘人选。进行签约。

四、体检与考核

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知识与能力、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聘前公示。

六、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三)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岗位认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待遇

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人才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单位在职在编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使用控制数招聘的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九、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招聘地点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应聘人员进入应聘场地时应佩戴口罩进行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查验。应聘人员须持应聘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无“*”、“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参加应聘。请各应聘人员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服从安排。

咨询电话:

0775-8227091 博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75-8328875 博白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附件:

博白县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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