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2〕93号),现将2022年甘州区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员范围
未就业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愿意在我区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本项目中的“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
二、用人单位范围
我区区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申请项目名额,应当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对往年招用项目人员期满后留用率较高的用人单位可优先纳入参与范围。
对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纳入项目范围: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到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的;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有其他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
三、扶持政策
省财政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可由我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按照依法订立的合同进行管理,享受补贴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毕业生订立的劳动(劳务)合同,并允许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补贴结束后,用人单位应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的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单位申报。用人单位申报岗位时间为:2022年6月2日—8月20日。申报时须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单位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介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工作内容、工资报酬等)和2022年甘州区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岗位申报表(见附件)。
(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报岗位时间为:2022年6月2日—8月20日。报名登记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就业报到证》前往甘州区人社局203室登记。
(三)下达招聘指标。区人社局根据毕业生报名人数、用人单位经营状况,统筹研究提出招聘指标分解方案并下达指标。
(四)组织双向对接。8月底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2022年甘州区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专场招聘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安排上岗。双选招聘结束后,用人单位于9月1日前与达成协议的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认真开展岗前培训和安排上岗等工作,招聘毕业生的生活补贴从2022年9月起按月核拨到本人社保卡账户。
联系人: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刘渊清
咨询电话:8861925、8861931、8242714
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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