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由黄山市市直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引进一批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数及岗位
本次引进11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91年6月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公布: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官网。
(二)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ngshan.gov.cn/index.html)。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8日9:00至6月12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首页“专题专栏”滚动条中“人事考试查询报名”模块,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由市卫生健康委和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2年度黄山市市直公立医院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6月13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13日17: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依据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公务员(含参公)须提供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等,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专业测试人员确定。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超过30人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笔试成绩取前30名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环节),其中,博士研究生报考者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不占用专业测试名额)。
2.有关事项。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具体加试方案另行公告。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专业测试有关事项另行公告通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考察由市卫生健康委和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市卫生健康委和招聘单位综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引进人才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确定引进人才正式名单,公示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应届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引进人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由各用人单位确定,不少于5年。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引进人才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四、相关待遇
引进人才除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外,符合“迎客松英才计划”的人才可享受薪酬待遇、住房保障、生活补贴和公共服务等优惠待遇。
五、疫情防控要求
按防疫政策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届时见资格复审公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59-2590117(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0559-2517683(黄山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0559-2591905(黄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
0559-2355323(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中共黄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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