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公证事业发展的需要,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水平,河南省安阳市豫安公证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一)工作岗位:安阳市豫安公证处编制外公证员。
(二)招聘人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公证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是中共正式党员;
2.热爱公证事业,思想作风正派,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忠于职守,组织纪律意识强;
3.在公证机构工作且具有公证员资格三年以上;
4.具有较高的业务开展水平,较强的业务创新能力,有公证机构负责人经历或在省、市公证协会领导层任职经历的优先录用;
5.年龄在28周岁-55周岁(1967年6月30日-1995年6月30日),身体健康;
6.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行业处分、业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7.无犯罪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竞聘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到安阳市豫安公证处2012房间(永明路与富泉街交叉口中国联通大厦)报名,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竞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证员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电话通知竞聘者。
(三)组织面试
面试重在测试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和专业素质能力,采取演讲的方式进行,演讲时间控制在8到10分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安阳市豫安公证处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公证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证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及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安阳市豫安公证处同相关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工资等手续,并按照程序上报安阳市司法局和有关部门备案。公证员与公证处建立聘用关系,工资待遇按河南省安阳市豫安公证处核定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设最低报名人数;
2.竞聘者如入选需要在正式聘用前解除与原单位劳动关系;
3.本次公开招聘具体事宜由河南省安阳市豫安公证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372-5101023(安阳市司法局公证仲裁管理科)
咨询电话:0372-5101381(河南省安阳市豫安公证处)
河南省安阳市豫安公证处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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