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2〕2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教办科〔2022〕4号)要求和学院实际,现就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科研助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2年科研助理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一般为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本科生,建档立卡贫困生优先;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三)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与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至6月10日。
2.报名方式及联系方式:有意应聘者,可在报名时间范围内,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请将“科研助理岗位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学院招聘联系人指定招聘邮箱或咨询招聘联系人(详见附件1),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
(二)选聘
疫情防控期间,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学院应加强对候选人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把关,由学院组织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综合考察等,候选人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报科研处备案。
(三)公示
经面试考核、综合考察合格者,学院将研究确定最终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3天,接受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科研处或纪委办公室反映。
(四)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人事处对接协助劳动派遣公司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应聘人员两周内未及时到校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学院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形式和待遇
(一)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签。
(二)税前300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交部分),五险一金用人单位缴交部分(约1000元左右,具体金额根据基数调整后确定)、餐补300元。
(三)应届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影响应届毕业生的身份。
五、联系方式
王斌老师电话:13559449686 邮箱:2254629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