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凉市教育局、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平凉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市教发〔2022〕116号)精神,现将我县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岗位
全县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69名(含已签约农村学校教育硕士2名),聘期3年。招聘岗位详见附件《灵台县2022年“特岗计划”招聘岗位表》。
二、基本原则
1.保障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与当地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编制。
2.招聘工作由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3.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
4.“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的县城所在地学校不能列为设岗学校,特岗教师必须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5.“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由市(州)统筹组织、以县(市、区)为主,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明确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
4.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5.以灵台县户籍为主。现户籍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7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为灵台县的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教师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或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或面试受疫情影响的地区,考生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上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此类考生持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报考特岗计划。通过特岗计划招聘的此类考生可以先按报考岗位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用人单位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先上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一年试用期,先上岗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高中、初中学段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可以报考初中、小学相应学科岗位,具有小学学段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不得报考初中学段岗位。
(三)其他要求
1.已签约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2018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且支教合格的考生,凭《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实习支教鉴定表》的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面试成绩加10分。
四、实施办法
(一)报名
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教育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报名系统中的《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对编造报考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2年6月7日9:00至6月11日18:00
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官网(http://ks.rst.gansu.gov.cn),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的报考项目类别,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上传并确认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省市县三级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疫情防控须知》和《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逐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考生按户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三支一扶”“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选择填报其中一项后不得改报。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及通讯不畅通等原因造成考试招聘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名信息确认
时间:2022年6月7日9:00至6月11日18:00
特岗计划报考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非人工审核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确认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修改信息的,必须对修改后的信息再次进行提交,并等待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提交的,报名不成功。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须向灵台县教育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由灵台县教育局报平凉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甘肃省教育厅协调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仅能修改两类: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姓名或身份证号修改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1日18:00,省考试中心受理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2日12:00,逾期均不予受理。
3.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6月27日9:00至7月2日9:0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
(二)笔试
1.笔试组织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全省“特岗计划”考试报名系统维护、信息汇总、命题制卷、试卷保管、考场编排、阅卷登分、雷同处理、成绩查询等考务组织工作。平凉市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2022年7月2日9:00-11:00;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2022年7月2日14:00-16: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3.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科技、人文、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文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类测试内容为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相关知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5.疫情防控要求
应试人员要遵守平凉市“特岗计划”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平凉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不符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6.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如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作出违纪违规处理。
7.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7月22日左右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审核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至7月28日,地点在灵台县教育局206办公室。笔试结束后,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甘肃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的考生须提供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亲友审核,审核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严格按照全县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划线,笔试成绩按照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0%的学科,根据全县该学科所在大类(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考生平均分数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按照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的统一安排组织进行,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组织选拔特岗教师过程中产生的面试费用由县财政承担,不得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五)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中小学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笔试成绩(200分)/2×70%+面试成绩(100分)×3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按照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笔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在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若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的,在设岗不变的前提下,由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跨县(市、区)、同学段同学科进行调剂,不更换岗位、跨学科调剂,跨(市、区)调剂人员总成绩要达到调剂县(市、区)本岗位学科大类平均分。如调剂结束后仍有剩余岗位,由市教育局汇总报省教育厅进行全省补录。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审和公示
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逐级上报市、省相关部门复审并公示。
(八)发文录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全省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布录取通知文件,县教育局、用人单位与拟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九)岗前培训与上岗任教
1.全县统一组织特岗教师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育教学业务培训,对特岗教师开展具有针对性的系统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
2.特岗教师须根据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五、保障政策
(一)特岗教师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根据我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标准确定,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落实周转宿舍,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三年服务期满后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组织岗位考核,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不进行其他考试,落实工作岗位及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实习期或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县教育局要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统一管理和日常考核,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公开通报。
(四)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咨询电话:0933-5938681
灵台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