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公安局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56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同等条件,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体能、身高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4.本次招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2004年6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28周岁(1994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在辅警岗位工作,因各种原因辞职、辞退、解聘的或在其他岗位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及家庭成员、近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在境内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纹身和体表检查、体检不合格及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聘用人员待遇
(一)工资待遇
上岗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合格后由十二师公安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辅警工资纳入师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本科学历:应发7511元/月(含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发5821元/月(含绩效)。
大专学历:应发7423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实发5752元/月(含绩效)。
(二)福利标准
1.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单位组织体检一次,体检标准1000元/人;
2.单位按规定比例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伤亡抚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4.辅警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带薪休假等参照民警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简章与报名
面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并组织报名和完成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7日19:3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十二师公安局205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号,十二师师部)。
联系电话:0991-4887525(上午10:30时-下午19:30时)。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打印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领取报名表,填报完毕即视为报名成功,审核通过后,等工作人员通知参加笔试。
(二)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1000米跑、纵跳摸高、4×10折返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
考生按准考证要求持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考试范围为基础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综合成绩排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行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不合格者由排名靠后人员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政审。经政审后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
(八)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九)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十二师纪委驻十二师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提供虚假材料和有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使用假毕业证或冒充退伍军人进入辅警队伍的,一经查实,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本《简章》由十二师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