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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友好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8 18:46     浏览量:1161

中日友好医院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根据医院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3名,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人数

其他要求

科技中心

基础研究部

工作人员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临床医学(1002)

药学(1007)

中药学(1008)

生物学(0710)

1

年龄4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含)以上职称,具有三甲医院或国家级科研院所从事转化医学研究、实验室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

科技中心

临床研究部

工作人员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临床医学(1002)

药学(1007)

中药学(1008)

生物学(0710)

1

年龄4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含)以上职称,具有三甲医院临床研究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病理科医师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临床医学(1002)

1

年龄4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具有10年以上三级以上医院病理科工作经历

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 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胜任岗位要求;

5.北京市常住户口或具备北京市落户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应聘、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个人应聘

1.应聘时间: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5日。

2.简历投递方式:请在我院官方招聘网站按要求投递在线简历,网址:http://hr.zryhyy.com.cn:8888/zp.html#/。

3.请应聘者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如因个人信息瞒报错报等所致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需求及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比例不足1:3,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四)考察和体检

将应聘人员的综合情况及考试结果上报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

体检或考察未通过的或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将在院内公告栏、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

(一)咨询电话:010-84205702。

(二)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路2号,中日友好医院组织处(人事处)401室,邮政编码:100029。

中日友好医院组织处(人事处)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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