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深圳市坪山区中医院)骨科医师1名,深圳市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深圳市坪山区中医院)骨科医师岗位
(1)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外科学专业;
(2)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在聘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
(3)近五年来连续在省部级以上医学类重点学科(专科)工作;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深圳市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卫医师岗位
(1)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专业;
(2)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不受理报名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情况,以及在其他规定服务期限内不能报考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聘用的情形。
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年限计算均以周年计,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9日9:00至2022年6月23日17:00。
2.报名方法:网络报名。报名者需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用人单位邮箱。邮箱地址:tongjianhong@szpsq.gov.cn,如有疑问可咨询0755-84513460。
3.报名需提交如下材料:
(1)《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现聘岗位聘任材料;
(6)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汇总、审查,审核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入围综合考核。
在审核过程中,出现报名者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仅对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以资格复审结论为准。入围综合考核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考察报名者专业素质。综合考核采取线上面谈形式,百分制评分。
根据考核得分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体检的人员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作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出现空缺的,可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决定是否在综合考核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同时核实考生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考察的方式、内容和程序等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未获聘用资格的,不再另行通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人事关系调入深圳市并办理聘任手续。选聘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相应的试用期,试用期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选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咨询电话:0755-84513460。
(三)招聘查询网址: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zpsq.gov.cn。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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