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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宜昌市夷陵区专项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8 21:42     浏览量:1402

为加强我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结合夷陵区教育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22年宜昌市夷陵区专项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宜昌市夷陵区公办幼儿园教师23人,详见《2022年宜昌市夷陵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法院联合惩戒的失信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夷陵区内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发布《2022年宜昌市夷陵区专项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6月17日17:30(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夷陵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二楼会议室(夷陵区锦江大道48-15号,夷陵区实验小学对面)。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与《岗位表》中所报岗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2022年宜昌市夷陵区专项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贴近期登记照片),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2022年6月13日8:30至6月17日17:30,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区人社局现场指导。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取消招聘岗位职数,并及时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3)报名截止后,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1.笔试。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下适时组织笔试。笔试实施5天前,招聘主管部门制定笔试工作方案报组织、人社部门审定后组织实施。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专业素养等。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相关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以岗位需要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者和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成绩及时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下适时组织面试。面试实施5天前,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1)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无生上课、个人专业技能展示和问题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

(2)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于面试前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3)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对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情况,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夷陵区人民政府网公告。

(4)面试时间地点。招聘主管部门通过发公告、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证件不齐全者和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

(5)面试分数。满分100分,其中无生上课30分、技能展示60分、问题答辩1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6)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列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平均分。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中专业得分也相同,则加试笔试,按加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告。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学前教育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则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主要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其报名证件、精神病史等进行核实、审验。如考生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一票否决等情况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如考生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1.考核结束,由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根据拟聘人数等额组织拟聘人员选岗,按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并向社会公示。

2.区教育局将选岗后的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初审,依次报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审定,对经审定的拟聘人员在夷陵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签订合同等手续,聘用人员在夷陵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如在规定时期内不到岗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递补。

3.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主管部门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考试活动的,须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正常、且体温检测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主管部门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不接受28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或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参加考试。若上级防疫指挥部有最新要求,则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它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2022年宜昌市夷陵区专项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余老师 0717-7821831(夷陵区教育局人事股)

张老师 0717-7831056(夷陵区教师发展中心)

邓老师0717-7822059 (夷陵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

夷陵区监督举报电话:

0717-7832600(夷陵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五纪检监察组)

0717-7823158(夷陵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组织部

宜昌市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昌市夷陵区教育局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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