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海口市公安局留置陪护支队面向社会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本次公开招聘118名辅警,其中男性88名,女性30名,主要从事留置监管看护工作。具体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日常工作地点在海口市,工作需要时会派到市县执勤。
二、身份性质
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经常值夜班的工作强度;
4.年龄为20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6年6月9日至2002年6月8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8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含)以上,双眼矫正视力4.8(含)以上,无色盲、纹身及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且无心脏病、高血压、肾病等无妨碍从事较高强度工作的疾病;
6.2022年6月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吸毒史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其他不适合从事留置陪护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
(一)发布公告
通过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中蕴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各环节信息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不收取考生报名费)
(1)报名流程: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8日15:00至6月13日17:00。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4043
(4)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
①填写《海口市公安局留置陪护支队2022年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由本人签名后上传图片;
②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则提供),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带有二位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④报考人员为退役军人的,须提供本人应征入伍审批表和退役军人证,应征入伍审批表无原件的提交复印件(须加盖提供单位印章);无应征入伍审批表可提供退役安置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服兵役证明或入伍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人民武装部)开具的入伍证明;
⑤个人信用报告(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凭本人身份证打印);
⑥近期免冠电子彩色照片;
⑦填写健康承诺书(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并由本人亲笔签名后上传图片。
2.本次招考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考生报名时应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考生本人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保持通讯顺畅,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信息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中蕴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比例开考,资格审查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人数或者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的时间另行通知。
2.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请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四)笔试
1.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结果在市公安局门户网、中蕴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布。
3.笔试结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体测); 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人选。
(五)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入围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将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中蕴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布。
2.体能测评的项目和考核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1)男子组
项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35′ | ≤4′4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 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30′ | ≤4′4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3. 体能测评项目中,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二次,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只测评一次,纵跳摸高测评最多不超过三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
4.测评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5.体能测评不合格人员予以淘汰;体能测评合格者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中蕴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2.体能测评合格考生须提供网上报名要求的纸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在任何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中蕴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
3.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按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再有同分者,以体能测评男1000米、女800米成绩较好者优先)。
5.本次成绩在下一批次留置陪护支队招聘看护辅警公告发布前有效,留置陪护支队出现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补录。
(八)体检
1.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中蕴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公布,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3.在体检过程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对作弊、造假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予以淘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参照招聘人民警察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替补体检考察人员。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实名举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体检、考察,或者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递补人选。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海口市公安局留置陪护支队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工资福利待遇
留置看护辅警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月工资为5756元(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交通补助、绩效工资),另4-10月发放高温补助;年度考核合格者发放年度一次性绩效工资,试用期内不执行绩效工资,试用期满后按规定发放绩效工资;按规定评定辅警层级,享受层级工资;执勤期间提供食宿,根据有关规定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发放特殊执勤费。
六、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在参加招聘各环节考试期间,应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措施各项规定,须佩戴一次性外科医用口罩,且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区以及考前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按规定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管控地区名单和措施如有调整,则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通知要求执行。
七、其他
海南中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考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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