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选拔优秀人才补充医院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拟面向全国自主招聘65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面向全国范围招聘,采取考试测评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数(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医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岗位招聘计划,招聘程序按照医院实施方案执行,按照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计划在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haidong.gov.cn)、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同时公布。
二、招聘岗位与专业技术人员人数
本次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65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3名、检验专业2名、康复治疗专业3名、医学影像专业2名、护理专业50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名,药学专业3名,眼视光学专业1名,具体招聘要求见《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度自主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计划表》。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5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材料按所需材料顺序打包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dsdeyy2131@163.com(格式统一为姓名加所报考专业,示例:张某某+临床专业)。
联 系 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0972-8410067
(三)报名所需材料
1.网上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简历扫描件。(必须按照附件二中统一格式填写)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及其它获得的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5)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电子版照片。
2.现场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本人简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毕业证书及其它获得的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请携带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三张。
(6)现场资格审查诚信承诺书(按照附件4中格式统一填写)。
(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按照附件5中格式统一填写)。
五、资格审查
(一)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将报名材料按所需材料顺序打包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dsdeyy2131@163.com(格式统一为姓名加所报考专业名称,示例:张某某+临床专业),由我院招聘小组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招聘小组办公室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及电话形式通知考生,并发送现场资格审核微信群二维码,届时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将在微信群里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核: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在参加考试测评前采取现场复审环节。考生请携带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提供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可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全科楼9楼2号会议室。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我院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岗位招聘计划,相关情况将在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haidong.gov.cn)、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同时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六、考试测评
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综合素质,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测评总分为100分,综合得分60分为合格线,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报考护理专业采取笔试+面试+实操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实操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实操主要测评应聘者护理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报考护理岗位人员必须具备护士资格证书,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免笔试;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免笔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测评总成绩;具有三级医院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3年)的报考人员免笔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测评总成绩;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取得住院医师规培化培训结业证书者免笔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测评总成绩;报考临床医师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岁。考试测评结束后根据报考岗位考试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名单。
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经本人申请安排到其它符合条件的医院或上级医院复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院纪委负责,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在校期间表现、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经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审核
考察结束后,由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按规定程序提交招聘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审核结束后进行公示。
十、递补要求
在资格审查、考试测评、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岗时,医院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照规定程序,依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编外人员经以上程序聘用后,如试用期内离职或考核不合格,岗位人员依据考生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聘用
(一)审核通过后在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以及本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等信息,如对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并进行调查核实。
(二)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签订编外人员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享受医院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其它要求
(一)总成绩并列处理
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具有相关报考岗位资格证书者优先聘用,在同等条件下,按照以下顺序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
1.具有中级以上相应卫生专业资格者;
2.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取得住院医师规培化培训结业证书者;
3.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或取得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者;
4.取得住院医师规培化培训结业证书者。
(二)如出现以下情况所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单位聘用后三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等资格证书者,医院将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监督检查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青海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海东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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