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派驻街道专职消防文员10名,主要从事消防宣传、协助街道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以及其他消防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2.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
3.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4.身体健康,能在入职后正常参加体能训练,能参加错时制检查和夜间值班,能随时闻令到岗;
5.具有能够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20至40周岁(1983年6月1日至2001年6月1日期间出生);
6.在出现同等分数或需递补的情况下,持有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7.能够使用Word、Excel、CAD等办公软件,撰写各类新闻报道及公文写作;
8.具有庄河市户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未满服役年限,提前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
3.有吸毒史及明显纹身者;
4.曾被所在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6.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由应聘人员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做出个人承诺)
7.在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生;
8.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信息查询
招考信息在庄河市政府网(www.dlzh.gov.cn)、庄河市发布(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
(二)报名时间
2022年 6月 8日至6月 13日17:00时。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址:庄河市首尊府邸B座2915号(大连大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报名邮箱:1033674297@qq.com
(四)报名信息及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及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实、详细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阅读并同意报名机构所列的诚信承诺及防疫承诺,及时提交个人证明材料,须提交的报名材料要求如下:(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均须上传);
②本人户口簿照片(户口首页、个人页);
③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照片;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码需在本次报名时间的有效期内);
⑤本人电子版证件1寸照片(须为半年内免冠近照,未经PS等修图软件修片,无底色要求);
⑥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义务兵退出现役证》证明材料(出现递补情形时使用)。
⑦、本人所撰写的文章稿件及投稿资料(复印件)。
2.上述提交的审核材料均要求为原件扫描PDF文档格式,因报考信息填报或报名材料上传不准确、不及时、不完整、不清晰而导致初审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资格初审及准考证发放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报名材料原件与网上报名材料不符者,取消拟聘资格。招聘单位将对初审合格人员通过电话方式告知。
四、考试
本次招考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形式相结合方式进行。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照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内容包括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和心理测试。除心理测试外,其他考试内容分值各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测试
以消防基本常识、消防法律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方面为主要内容。
(二)体能测试
测试内容:男子3000米跑、平板支撑、深蹲、立定跳远4个项目(按消防岗位练兵考核科目标准)。
考核标准: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及标准执行。体能测试前及测试中,如有人员身体不适或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终止参加测试。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体能测试的取消考试资格,不再进行补考。
(三)心理测试
指定专业机构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分为合格、不合格,对心理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心理测试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100%﹢体能测试成绩×50%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优先确定。笔试成绩相同时,均进入面试;如参加体能测试人数少于招聘岗位人数时,均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每名人员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以及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等。
五、资格条件考察和体检
(一)资格条件考察
1.资格条件复审
心理测试后,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考察对象。被列为考察对象的,考生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复审,报名材料原件与网上报名材料不符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资格条件复审通过后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成立考察工作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岗位适应潜能、是否有涉黑涉恶、违法违纪和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并再次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出具书面考察意见,并对考察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二)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进行。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及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其名额由前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须实名反映并提供联系电话,书信反映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七、待遇与管理
(一)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2个月,首次合同期2年,交纳五险一金。(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队列条令(试行)》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层建设纲要(试行)》、《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消防文员进行管理。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为安全有序开展招聘工作,考生应通过“大连发布”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栏,了解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提前下载“辽事通”APP或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微信小程序,登录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通信大数据动态行程卡”。认真阅读《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1)。所有考生在进入招聘线下工作场所时,应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14日内省外来(返)连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确定为绿码、经体温检测不高于37.3℃方可进入考场。体温超过37.3℃的,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复测后仍超过37.3°C的考生,应提供考试当日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如经综合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转移,不再进行补考。
九、咨询电话
招聘报名咨询电话: 0411-89707065
招聘报名监督电话: 0411-89812490
庄河市消防救援大队电话:0411-89813065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应关注庄河市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未及时关注公告或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接收相关事宜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在心理测试、资格条件考察、体检环节因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递补规则:在各环节需递补但总成绩并列时,按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退役军人、有消防相关工作经验、庄河市户籍、面试成绩高者等顺序依次优先递补。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如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疫情变化调整考试时间或对疫情相关地区考生采取防疫措施,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市消防文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最终解释。
(七)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