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管队伍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设置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安远县城市管理局组织,面向全县符合条件的公民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8名(男5名,女3名)。招聘采取面试形式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热爱城管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优先条件
同等情况下,退役军人、政法院校毕业和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符合条件者优先聘用。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未满5年的;身体或智力有残疾的;按规定其它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2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络报名);本人携带有关证件到安远县城市管理局四楼办公室报名(负责人:钟晓波),填写《安远县城管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须提供如下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和有关材料(如退役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审查:组织统一面试前,用人单位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所有应聘材料不予退还。报考人员应留下准确无误的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
四、组织统一面试
(一)2022年6月22日至6月24日,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城管局四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限定,经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准考证》准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范围:与招聘职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总分为100分。
五、确定入闱人员
根据面试成绩,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各确定8名入闱人员。
六、体检和政审
(一)入闱人员在招聘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对不参加体检的,取消该考生入闱资格。
(二)若体检不合格者或中途有人退出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则从未入闱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则从未入闱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参加政审人员。
七、公示
按照面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相关媒体公示7天。
八、聘用与试用期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予以聘用。新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用工方式及待遇
采取劳动合同制方式用工,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现有协管员工资发放标准执行。
十、其他说明
报名登记表可自行下载打印,招聘方不收取报考人员任何费用,凡向报考人员以任何借口收取钱物的皆为诈骗,本公告由安远县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0797-3726712),
安远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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