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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莒县青年人才引进行动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0 11:26     浏览量:1451

为深入实施青年人才引进行动,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以及莒县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开展莒县青年人才引进行动,拟引进人才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博士研究生可不受专业限制;

(五)博士研究生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91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应在28周岁以下(1993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在职人员(含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须征得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暂未取得招聘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2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实行“诚信承诺制”和“容缺报名制”,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022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招聘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2022年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须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往届应聘人员须在2022年5月7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此次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于2022年5月18日17:00前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相关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到jxrsjrlzypzk@rz.shandong.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招聘单位+岗位名称”。

2.报名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身份证、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2)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诚信承诺书(附件3),其中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3)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5月7日及以前取得);

(4)留学回国人员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在职人员(含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人员,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二)资格审核

本次青年人才引进行动,主要根据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进行审核,专业界定以所获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以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按通过资格审核的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考试范围人选,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同一应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5倍的,采取面谈方式进行初试,根据初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范围。

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谈、考察和体检情况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组织。

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执行,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体检范围的,须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在莒县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莒县外的招考(聘)或提出辞职、申请调出莒县县外等事宜。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http://www.juxian.gov.cn/)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juxian.gov.cn)发布。

咨询电话:0633-7962716。

中共莒县县委组织部

中共莒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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