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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2022年公开招聘乡村振兴助理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1 16:07     浏览量:1416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领域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优化农村党员队伍,推进农村发展党员“扩源提质”,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计划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100名乡村振兴助理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招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四个意识”强,热爱乡村振兴工作。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五)原则上为本县户籍人员,优先安排招聘岗位所属乡镇、村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5.已和相关部门签订劳动合同,由当地财政部门支付工资待遇的。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择优聘用。

三、招聘的职位、范围、对象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乡村振兴助理员共100名,由县级调剂分配到乡村振兴重点村或有其他工作需要的村协助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布招聘方案、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公告:2022年6月10日起,在田林县人民政府网、田林电视台、县城范围内公共场所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0日—2022年6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中共田林县委组织部组织二股。

3.报名手续: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田林县2022年公开招聘乡村振兴助理员报名表》,携带国家承认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材料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浅蓝色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报名。如在校或工作期间获得相关荣誉、称职、证书等,需提供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国家励志奖学金、计算机等级资格证、会计证等)。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及条件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6月26日。

2.面试地点:田林县第一小学。

3.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面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本人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场参加面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参加公开招聘面试的所有考生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如果疫情防控有新要求,请及时关注田林县“田林党建”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信息。

(四)体检

1.体检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7月5日前

地点:田林县人民医院

2.体检要求:

(1)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检,由组织体检部门联系市级医院进行复检,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4)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同应聘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考核时间:待定。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考核不合格者,可从同应聘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田林电视台上、公共场所分别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核,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人员福利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工资由县财政全额拨付,先由县财政全额核拨到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按合同支付给聘用人员。

(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县委组织部统一购买个人人身意外保险。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与应聘人员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面试命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四)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以律己。

七、联系方式及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776—7312136(县委组织部组织二股)

联系地址:中共田林县委组织部

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776—7212302

中共田林县委组织部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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