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新昌县竞技体育水平,进一步充实体育竞技教练员队伍,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决定公开招聘体育竞技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体育竞技教练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性别不限。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练员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浙江省运动队转正达3年及以上的退役未安置的运动员或浙江省运动队招工在训未满3年,但经组织人事等部门同意的,正常发放退役金的运动员。
4.运动成绩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年龄18到35周岁(1986年6月9日至2004年6月9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2.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8日上午8:30—11:00。
2.报名地点:新昌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人事科(二)(新昌县七星街道桃源路35号)。
3.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一式两份,毕业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相关运动员等级证书、退役证明等材料原价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现场审核相关证明材料,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原则上按不低于招聘计划3倍确定考试人员人数,不足比例将根据实际情况报相关部门同意,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者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将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之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按时取得规定的学历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须提前申领健康码。
2.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处于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观察期、日常健康监测期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现场报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符合浙江“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码且体温正常、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
4.应聘人员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现场报名时如实填报《应聘人员健康申报表》(附件)交现场工作人员。
5.如浙江省防控办出台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则按最新要求执行。
五、其它
1.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新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不满不得调县外。
3.招聘工作全程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新昌县教育体育局按有关规定解释。咨询电话:0575-86023803。
4.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均在新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xc.gov.cn/)“人事信息”公布。
新昌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