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态环境管理协管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生态环境管理协管员6名(男女不限,能够适应夜间协助执法等工作)。招聘的协管员主要充实到局属各单位,协助做好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及单位分配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1.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专业为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不限户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3.有较强的体能素质和口头表达、沟通能力,综合素质高,能熟练操作电脑,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生活习惯良好,有志于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人员。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24日17时止(上班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四楼局机关办公室(遂川县泉江镇105国道思源中学下首),联系电话:0796-6327785,18970692202。
3.报名所需材料:①《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生态环境管理协管员报名表》(见附件);②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4.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遂川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生态环境管理协管员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在考生签名栏上签名,不需缴纳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故意隐瞒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2:1方可开考。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业务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环境保护业务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面试形式、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成绩各50%得分相加为个人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成绩又相同的,按笔试业务基础知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对入闱人员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六)聘用及待遇
1.所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待遇2500元,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2.被聘人员待遇月工资报酬不少于4500元/月人(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工会福利等)。
3.聘用期内每年由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组织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另行制订),凡当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
1.实行诚信考试。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应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人事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人员上岗后一年内出现离职离岗的,从未录取名单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3.本次招聘考试各个程序的工作安排、通知、结果公布和公示,均通过遂川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uichuan.gov.cn/)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行弃权。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6-6327785(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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