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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理工大学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6 22:31     浏览量:1131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哈尔滨理工大学主页(www.hrbust.edu.cn)。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遵纪守法,具备高校辅导员岗位所需要的业务素质和职业能力。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应聘心理健康教师人员须具有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知识储备,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及危机干预的能力。

(三)身心健康,有奉献精神,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

(四)应聘B类辅导员岗位人员须为2021届或2022届毕业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心理健康教师人员本科、研究生所学专业均须为心理学相关专业。同等条件下,取得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中国临床心理注册系统注册心理师认证者优先录用。

(五)应聘的博士研究生须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须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岗位的本科生须不超过25周岁(199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七)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八)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依法依规不得招聘录用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2年6月16日12:00-2022年6月25日18:00。

①应聘人员在此期间通过哈尔滨理工大学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查询具体招聘岗位要求(附件1.哈尔滨理工大学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师计划表),下载并填写附件2.《哈尔滨理工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3.《哈尔滨理工大学公开招聘思想政治鉴定表》(以下简称“鉴定表”)、附件4.《哈尔滨理工大学公开招聘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表中各项信息必须填写准确,报名表中所学专业名称以及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为准。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电子邮箱为fdybm@hrbust.edu.cn

3.电子邮件报名提交材料

①签字的《报名表》(附件2);

②签字并盖章的《鉴定表》(附件3);

③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④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所在学院、所学专业);

⑤《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可在本科毕业院校的档案馆、招生或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⑥学生干部经历证明,证明需要毕业院校的学院开具加盖公章的证明,证明须有辅导员、副书记签名,并标注联系电话(模板见附件);

⑦外语等级证书;

⑧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委培、定向或在职人员需提交离职后与原单位无劳动关系纠纷承诺书。

报名人员须将第①-⑧项材料扫描清晰,按以上顺序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并与报名表(word版)、鉴定表(word版)、汇总表(excel版)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姓名(如:A类男生公寓辅导员+姓名),附件小于30M。邮件接收后会自动回复,收到回复后不必再次报名,等待审核结果。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6月16日12:00-2022年6月26日12:00。

在此期间,应聘人员登录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者,按规定时间准备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可以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6月27日8:00-18:00

2.现场确认地点: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2号)教学主楼E区0423室。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场确认人员需承诺本人及共同居住者14天内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交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截图(无星号)方可入校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报名表》原件、《鉴定表》原件、开具的证明原件和全部提交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5.提供材料不全或未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现场确认通过者,打印准考证后方可参加考试。

6.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通过现场确认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急需或紧缺专业的招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岗位计划调整、考试时间及要求等信息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进行公示。

(四)综合考试

应聘人员需进行笔试、心理测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面试前应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公告为准。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笔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应聘人员到三级甲等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核

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和思想道德情况审查。学校统一安排一个月见习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审批

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哈尔滨理工大学网站(主页“服务导航—人才招聘”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入职有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流程办理入职有关手续。

四、享受待遇

(一)落实聘用人员的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享受相应待遇。

(二)聘用人员服务期不低于5年。

五、有关说明

(一)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二)聘用人员来校后须从事4年及以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现场确认及其他到校环节需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有时间、地点等变化学校会及时发布通知,请应聘者留意要求。

六、招聘计划

A类男生公寓辅导员10人,B类辅导员3人;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1人;心理健康教师1人。

七、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451-86390189。

学生处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451-86390888。

八、公开招聘监督举报电话

0451-86390112

九、本公告由哈尔滨理工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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